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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新区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做好幸福新区2020年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全区统一部署,现结合我新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依托全省“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以下简称监察系统),实现扶贫和民生领域数据集中共享和便捷使用,运用监察系统开展实时化、常态化监督检查,最大程度发挥大数据比对发现问题的优势,促进精准扶贫政策精准落地。

二、检查项目扶贫领域:聚焦脱真贫、真脱贫”,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和“四个不摘”要求,对教育、民政、住建、卫生健康、人社、医保等部门主管的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产业扶贫项目、综合保障性扶贫、危房改造、健康扶贫、就业扶贫等扶贫项目到人到户类扶贫资金、项目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统计数据中显示已享受扶贫政策而实际未享受、按政策应该享受而实际未享受的问题,着力发现虚假脱贫、数字脱贫问题和其他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民生领域对民政、水利、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部门主管的高龄补贴、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补贴资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含“三属”抚恤金、在乡复员军人补助、“两参”退役人员补助、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补助、部分60岁遗烈属子女补助、伤残军人抚恤等7个方面补助资金)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政策落实是否精准、资金发放是否到位,重点发现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工作职责

监督检查工作由新区党工委统筹部署安排,社会事务办具体抓好落实,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本级及所辖社区对监督检查项目政策相关规定及其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公开;

2、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政策宣传,组织扶贫政策入户宣讲;组织力量对区域内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核查;

3、加强问题整改、制度完善、作风整顿;

4、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准确分析研判,及时上报;

5、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

四、方法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于20204月中旬开始,8中旬结束,分以下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4月中旬)

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召开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组织各社区对精准扶贫政策相关规定及其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并利用电子显示屏、横幅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建立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二)监督检查(5月7月底)

1、开展全覆盖检查。成立个监督检查小组,按照“一个社区至少一个核查组”的要求,组织力量(不得抽调社区干部参与核查)对区域内的问题线索逐一开展调查核实,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2、严格核查程序。在问题线索核查和复核抽查过程中,要坚持逐条逐项、见人见事、证据扎实、分析精准、意见具体等标准,采取听对象陈述、查原始资料、看实地现场、问经办人员、访左邻右舍等方式进行核查,查明线索真伪、资格条件、资金去向、办理程序、人员责任等要素,严格落实“一户一档”、签字背书、销号管理、公开公示等制度,确保问题线索真查真核。

(三)整改问责5月底8中旬

新区纪工委对核查出来的违纪违法问题,党员干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以及失职渎职违法犯罪等问题,上报区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工作不负责任,导致数据信息出现较多错误;未组织开展精准扶贫政策及其落实情况,造成负面影响;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不力,工作严重滞后,数据收集不认真,核查工作走过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力等问题,严格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四)总结提升(8中旬

整改工作结束后,新区将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区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幸福新区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张虹凌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张智勇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唐孟欢任副组长,各部门牵头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

(二)加强宣传发动。新区及各社区要通过开展宣传活动,把运用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以及工作要求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讲清楚,及时公开政策落实、问题整改情况要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把政策告诉群众,让群众知晓政策。组织有效形式广而告之举报平台渠道,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和监督

(三)强化数据报送。安排专人负责上报核查情况,将每一个问题线索的核查情况及时上报。对报送的问题线索类型、涉案金额、违纪违规人员构成等各类数据信息,新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核把关。

(四)坚持立查立改。各监督检查小组在数据核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对违纪违法问题,及时上报区纪委,由上级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幸福新区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幸福新区运用“扶贫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

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长:张虹凌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张智勇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党工委副书记

唐孟欢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员: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陆冬英   纪检专员

陆姣兰   社会事务办公室牵头负责人

袁丽云   主任助理

          王珊莲   财务室牵头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张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陆姣兰、陆冬英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何玉竹吴峰、王锋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数据汇总组

长:陆姣兰

员:何玉竹  

         、戴丽清高龄补贴

          邓姣姣(优抚对象抚恤补助

     三、监督检查组

     第一组组长:石欢欢  党政办工作人员

                    成员:黄艳梅工会协理员

 吴党政办工作人员

 雷政法办工作人员

                     负责西花苑社区大数据入户核查工作。

   第二组组长:  鸿  经济和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成员王冬梅  城管工作人员

徐艳芳经济和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景俊森  党政办工作人员

                负责友谊、铜花、新星、孔雀苑、丰山社区大数据入户核查工作。

        第三组组长徐顺霞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成员查学军财务室工作人员

王细珍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财务室工作人员

            负责胜利、神牛、康宁、团结、陆家铺、老下陆社区大数据入户核查工作。

第四组 组长袁丽云  主任助理

成员:    党政办工作人员

李梦婷城管工作人员

伍一敏  政法办工作人员

        负责铜都社区大数据入户核查工作。

   四、整改问责组

       组长:张智勇

       副组长:唐孟欢

       成员:贾清萍  陆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