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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召开团城山街道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76701 发布日期: 2021-07-07 发布机构: 下陆区团城山街道
文 号: 文件分类: 综合政务 所属机构:
关于召开团城山街道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各机关党支部、各社区党组织、辖区“两新”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转发中央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问题的答复》(学办发[2021]4号)、市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黄学办发[2021]8号)、区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下学办发〔2021〕9号)要求,现就街道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组织生活会主题
本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认真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以学习党史为基点,以感悟思想为首要,坚持理论与实践、历史和现实相结合,加强政治建设,坚守人民情怀,坚持提高认识、查找差距、解决问题、锤炼党性,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首善城区提供坚实组织保障。各级基层党组织可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组织生活会主题。
落实重点任务
1.深化学习教育。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前,要以党支部主题党日为载体,采取理论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适当方式,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职能职责,开展1次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指定的4本学习材料,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党章和党内有关重要法规,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打牢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资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2.深入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相互提醒、交流提高。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的党员谈心谈话,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
3.深刻查摆问题。党员查摆问题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以下方面进行盘点和检视: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情况,有什么心得体会;二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指定学习材料情况,读了多少,有什么感悟和收获;三是对照党史学习教育目标要求,自身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历史自觉、弘扬优良传统、加强党性锤炼等方面还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四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怎么样、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做的怎么样,报告为群众办实事情况,为身边群众做了什么实事好事,还有哪些差距。基层党组织要围绕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进行检视。盘点和检视问题要紧密结合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坚决防止查摆问题“空对空”。
4.认真开展批评。组织生活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报告半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特别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并带头开展自我批评,请党员进行批评。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见人见事见思想,不能“蜻蜓点水”、浮在表面。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对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党员不硬性要求撰写个人发言材料。
专题组织生活会应当面对面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有具体方案和发言提纲。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各级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时间至少提前一周报上级党组织。
5.从严抓好整改。会后,党支部要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一项一项改进提高。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党支部和党员要全面整改存在问题。党支部要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定期向党员群众通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党员报告承诺兑现情况。对于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要把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衡量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党支部委员会要进行专题研究,确保组织生活会高质量开展,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组织安排,有序推进落实。根据工作需要,基层党委、党总支可派人列席所属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要对社区党组织进行全覆盖指导监督并点评。各单位要准确把握要求,突出实效导向,要注意发现和解决参会率不高、会前准备不充分、盘点和检视不够严肃认真、整改问题“只提不改”等问题。要注意关注和应对网络舆情,出现舆情要及时处置。区党史学习教育巡回督导组对各单位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抽查督导。指导督导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及时纠正,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不触及思想、不解决问题等情况出现。这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应于7月底前召开完毕。
中共黄石市下陆区团城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