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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 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67913 发布日期: 2021-03-01 发布机构: 东方山街道办事处
文 号: 文件分类: 综合政务 所属机构:
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 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机关党支部、各社区党组织: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下陆区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下组通〔2021〕2号)要求,现就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生活会主题
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坚守人民情怀,弘扬伟大抗疫精神,争做新时代合格党员,恪守初心、砥砺前行,奋力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首善城区建设。
二、开展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单位
东方山街道机关党支部,各社区党组织
三、开展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时间
2021年3月20日前
四、把握重点环节
1.精心组织学习(3月3日前)。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以支部主题党日为载体,采取理论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适当方式,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职能职责,开展1次集中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 70 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区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通过深化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了解,加深对中央和省、市、区委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资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2.开展谈心谈话(3月5日前)。结合工作实际,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广泛谈,党员和党员之间相互谈、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不足、交换意见。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的党员谈心谈话,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同时,党组织要做到老党员意见必听、困难群众意见必听、矛盾集聚地方意见必听,社区党组织要通过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方式,广泛、有效地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征求意见不充分的,不能召开组织生活会。
3.认真查摆问题(3月15日前)。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自身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巡察等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党员要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查摆问题要紧密结合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坚决防止查摆问题“空对空”。
4.开展述职评议(3月20日前)。组织生活会上,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抹开面子、开门见山,不能“蜻蜓点水”、浮在表面,要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在党员大会上,要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要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杜绝“评先不评差”,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轮流坐庄”。
5.作出客观评定(3月25日前)。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评定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要用好评定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面对面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评定意见应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党员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社区党总支委员会,参照党支部做法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6.抓实问题整改(3月31日前)。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逐条梳理,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党员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党支部和党员要全面整改存在问题,结合党支部主题党日,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有关要求
1.强化责任。机关支部、各社区党总支、党支部要准确把握要求,突出实效导向,抓好工作落实,要注意发现和解决参会率不高、会前准备不充分、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严肃认真、民主评议“只评不议”等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进行专题研究,确保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高质量开展,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组织安排,有序推进落实。
2.分类指导。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要对社区党支部进行全覆盖指导监督并点评,各社区挂点领导要列席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摸排分析,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争创标准型、示范型、红旗型党支部。
3.改进作风。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报表台账、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不搞“痕迹管理”。注意关注和应对网络舆情,出现舆情要及时处置。对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党组织和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2020年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表
附件2:谈心谈话记录表
中共下陆区委东方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
2020年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表
主要内容 | 对支委会成员建议和意见 | ||
XXX | XXX | XXX | |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 | |||
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方面 | |||
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方面 |
附件2:
谈心谈话记录表 | ||||
谈心谈话时间 | 年 月 日 | 谈 话 人 | ||
谈 话 对 象 | 谈话对象职务 | |||
谈 话 主 要 内 容 | ||||
谈话人(签字): | 谈话对象(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