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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印发《下陆公安分局加强侦查打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61750 发布日期: 2019-08-04 发布机构: 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分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关于印发《下陆公安分局加强侦查打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派出所、局直各单位:
针对目标管理考核当中侦查打击滞后的问题,分局研究制定《下陆公安分局加强侦查打击工作的十条意见》,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下陆公安分局
2019年8月4日
下陆公安分局加强侦查打击工作的十条意见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依法严打方针,牢固树立公安主业意识,坚持以打促防、以打促稳、打防结合的思路,结合分局实际,制定加强侦查打击工作十条意见如下:
一、加强思想统一。指挥中心、考核办具体负责组织在近期召开侦查打击工作推进会和侦查民警(含治安办案骨干民警)座谈会,就加强侦查打击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各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找准差距,破解难题,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在全警当中牢固树立侦查破案的主业主战导向。
二、加强责任落实。指挥中心、法制大队、考核办制定准确详实的侦查打击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间清单(具体附后),实施“定人、定责、定任务、定目标、定措施”的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增强动力。
三、加强案件督办。根据工作需要,对工作清单完成和重点案件、线索侦办进行督办(涉黑恶另行督办),明确责任领导、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等。对督办事项完成情况,责任单位每周报进展、考核办每半月一通报、分局每月一讲评,及时按照工作督办考核办法进行奖惩兑现。
四、加强追逃和清查工作。按照“云剑”行动的统一部署,全面梳理分局重点逃犯(具体附后),掀起一轮追逃斗争高潮,力争抓获一批逃犯,消除安全隐患。治安大队牵头组织各派出所定期开展集中清查,社区民警要有效服务侦查打击,及时发现辖区黑恶等犯罪线索、逃犯藏身地、诈骗窝点和非法传销窝点(1个月之内视为“及时发现”,超过1个月未发现上报的作为“应发现而未发现”进行严肃问责)。
五、加强战果转化。包保领导、责任单位和法制大队,要逐一梳理对象处理、案件办理(第一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消化工作清单附后)的法律时限,把握时间节点,主动加强与检、法机关的协作,有效沟通协调,争取支持,确保得分。
六、加强技术支持。刑侦大队、指挥中心全面加强案件串并、技术揭露、情报支撑、合成作战和现场勘查等工作,各办案单位着力提升揭露对象抓抓捕到案率和串并案件的扩案能力。各实战单位在治安巡逻、接处警当中,要切实注意现场保护、证据保护提取和抓获现行(具体任务附后),确保新增一批对象。
七、加强问题解决。分局针对当前侦查打击工作干部安排、警力配置、专业支持以及工作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情况,逐一研究解决。
八、加强考核推进。从现在开始至年底,结合“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全警参与的“侦查打击大会战”。指挥中心每半月一通报排名(通报要到人到事)、分局每月讲评并视情组织工作调度。对连续两次排名滞后、工作完成率低于60%单位,由分管局领导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对连续三次排名滞后、工作完成率低于70%的单位,分局在该单位召开现场调度会,单位主要负责人做表态发言;对长期排名滞后、工作完成率低于80%单位以及工作极不负责的个人,按照工作不力进行问责,取消单位和责任人全年评先评优资格,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人在干部考核当中评定为末位。
九、加强统筹协调。各单位要注重侦查打击、防范控制、管理服务和综合警务的整体推进,统筹经侦、禁毒、网侦、治安、国保、社区警务等资源力量,统筹安保维稳、风险防范化解、创文、队伍教育管理等工作,防止顾此失彼;要认真梳理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优化思想政治工作,增强信心决心,推进获优和“破零”;提升执法质量,注重执法安全,防止安全事故。
十、加强保障服务。对工作需要的“人、财、物、车辆”等,分局及时保障到位。分局党委成员要按照分工,落实包保督导责任,做到“六个到一线”,帮助指导解决困难,研究工作对策;各级干部要发挥关键作用,敢于“挑重担”,带头“攻碉堡”,以表率作用鼓舞士气,坚决打赢“侦查打击大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