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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长乐山工业园区、各街办、区政府各部门、各垂管单位:

现将《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落实。


下陆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 5月7日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落实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促进我区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提升,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长乐山工业园、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垂管单位(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

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各有关单位《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考评各有关单位主动公开、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依申请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组织落实情况。(详见附件2)

三、考评方式

采取一季度一考评的方式,以每季度最后一天为考评时间节点,主要对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各有关单位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和依申请公开情况开展考评,按2022年政务公开考评指标(附件2),对每项指标依次评分,综合各项指标得分为各单位总得分。

四、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开,运用到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政务公开单项指标考核中。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落实。各考评相关单位要切实担负政务公开主体责任,根据区政府网站上各自责任分工(见附件3),加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信息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保证区政府网站各栏目政府信息的长效更新。

(二)认真落实考评要求。考评严格按照考评内容、评分标准、时间节点公平公正进行考评。各考评相关单位要认真依照考评指标,落实考评要求,对于基础项评分指标无内容和有加分项指标的单位应在考核时间节点前提供相关印证资料,未在考核时间节点前提供相关印证资料的视为该项指标无内容不得分。

(三)加强改进,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提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考评指标认真做好自查整改,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进的目的。

附件:1.政务公开考评相关单位

        2.2022年政务公开考评指标

        3.下陆区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栏目责任分解表


附件1

政务公开考评相关单位

承担公开领域较多的单位:长乐山工业园区、东街办、老街办、团街办、新街办、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经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保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监局、区政数局

承担公开领域较少的单位:区残联、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下陆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下陆生态环境分局、下陆公安分局


附件2

2022年政务公开考评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要点

评分标准

基础项75分

政策文件(5′)

-

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应进行公开。

季度考核:每季度有政策文件公开,该指标即得全分。

年度考核:按1季度1分,该季度有政策文件公开即得1分,未有政策文件公开不得分;全年公开政策文件5件及以上得1分,未达到公开数量不得分。

政策解读(5′)

-

规范性文件、其他重要文件应同步解读并公开。

每发布1篇政策解读得2分,3篇及以上得全分。

回应关切(4′)

-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及关键问题等回应内容进行公开。

季度考核:每季度有回应关切信息公开,该指标即得全分。

年度考核:按1季度1分,该季度有回应关切信息公开即得1分,未有回应关切信息不得分。

执行公开(7′)

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4′

每季度应公开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重要政策的执行和落实进展情况、完成情况。

季度考核:每季度有1篇及以上公开信息,该指标即得全分。

年度考核:按1季度1分,该季度有公开信息得1分,未有公开信息不得分。

基础项75分

执行公开(7′)

督查公开3′

公布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情况,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奖惩情况。

全年有政务督查信息公开,该指标即得全分

用权公开(7′)

机构简介4′

公开本单位机构职能和机构设置信息,并及时更新。

公开本单位机构职能得2分,及时更新发布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得2分。

机构领导3′

公开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基本信息,并及时更新。

每年按公开领导班子成员信息数量占本单位实际领导班子成员数量的比例进行评分,全部公开即得全分。

服务公开(7′)

湖北政务服务网上事项目录和权责清单2′

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要素完善性、准确性。

湖北政务服务网上事项目录要素完善1分,准确无错误1分。

网上联系方式或咨询渠道2′

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指南的联系方式、咨询方式是否公开及有效。

湖北政务服务网上办事服务联系方式、咨询方式正确畅通1分;政府网站上各单位公开指南联系方式正确畅通1分。

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3′

是否公开本单位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按要求整理公开本单位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该指标即得全分。

结果公开(9′)

许可、处罚结果2′

许可、处罚结果是否在网上公示。

本年行政许可、处罚结果上网公示即得全分。

双随机一公开情况4′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包括抽查主体、依据、内容和方式;双随机抽查结果、查处情况是否公开。

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1分,抽查包括抽查主体、依据、内容和方式1分;公开抽查结果2分。

基础项75分

结果公开(9′)

建议提案3′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办理建议和办理复文是否公开。

全年应公开本单位所有承办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承办3件以上的单位每少1件减1分,承办3件及以下单位少1件不得分。

规划计划(3′)

-

全年各类规划、计划、工作要点是否公布。

全年公开规划、计划、年度工作要点类发文1篇及以上,该指标即得分。

财政预决算(3′)

-

每年预算、决算信息是否公开,细化公开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和政府采购情况等。

公开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报告得1.5分;公开财政决算报告得1.5分。

重点领域(20′)

持续更新情况5′

各单位政府网站重点领域责任栏目是否保持信息发布的持续性。

每年度需更新发布信息的栏目,全年未发布信息,该指标不得分;

除年度发布信息的栏目外,其他重点领域栏目应每季度保持信息发布更新,公开领域较多的单位一个责任栏目一个季度信息未更新减1分,公开领域较少的单位一个责任栏目一个季度信息未更新减2分。

公开数量6′

各单位重点领域责任栏目发布信息的总数量。

公开领域较多的单位每季度重点领域信息不少于6条,全年不少于24条;公开领域较少的单位重点领域信息不少于3条,全年不少于12条。季度或全年公开信息量达到指标要求,该指标得全分;未达到指标要求,按(该季度或本年实际公开数量M÷该季度或本年指标要求最低公开数量N)×6赋分。

基础项75分

重点领域(20′)

覆盖面6′

各单位是否很好落实《基层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要求,做到责任领域公开事项“应公开、尽公开”要求。

对比各单位《基层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事项数目,公开事项覆盖100%,该指标得满分;事项覆盖率在60%—100%之间,每少10%减0.5分,事项覆盖率60%以下,每少10%减1分;覆盖率减少不到10%,按减少10%计算。

重要性、关注度3′

是否发布本领域规范性文件、其他重要文件以及重要政策、工作的落实举措、成效或社会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

每季度重点领域发布有规范性文件或其它重要政策文件落实方案、举措,社会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该指标即得满分;全年重点领域发布有规范性文件或其它重要政策文件落实方案、举措,社会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3条及以上,该指标得满分,不足3条每少一条减1分。

公开年报(5′)

发布时间(1′)

每年应当1月20日前发布。

年报未在1月20日前发布,该指标不得分。

结构完整2′

是否按年报规定格式编写。

应按照每年度年报规范格式要求编写,年报6个部分每少1个减1分。

新颖性2′

与上年度等比较,无简单照搬抄袭。

年报内容是否与上一年年报或其他单位年报内容雷同,内容相同率超过50%,该指标不得分。

加分项25分

决策预公开(7′)

决策草案公开3′

本部门起草的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或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应当公布决策草案。

全年公开规范性文件决策草案稿1篇及以上,向社会征集意见,该指标即加分

公布草案说明或解读2′

是否公布草案说明。

公开规范性文件的草案说明,该指标即加分。

加分项25分

决策预公开(7′)

意见征集公开2′

是否公布征求意见期限、各渠道收集意见总体情况、意见采纳反馈情况,较为集中意见不采纳应说明理由。

公开征集意见的总体情况、采纳反馈情况,该指标即加分。

“十四五”规划(2′)

-

是否公开本单位“十四五”规划及落实情况。

有公开本单位“十四五”规划或落实情况,该指标即加分。

依申请公开(6′)

回复及时(2′)

依法在法定期限内答复;需延期答复的,依据条例要求进行规范的延期告知。

本单位所有依申公开在法定时限内回复,无超时情况。有1件超时,该指标不加分。

答复规范(2′)

依规范答复书模板进行答复,答复书要素完备,内容完整,依条例要求说明理由和依据,提供救济渠道。

所有答复文书是否依规范答复书模板进行答复,不按规范答复的文书每有1件,少1分。

办理情况(2′)

依申请公开受理单位是否有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办理依申请公开3件及以上,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该指标即加分,否则不加分。

网站政务公开贡献度(6′)

-

各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对我区网站政务公开考核评分的贡献情况。

1. 考核扣分情况2′:各单位责任领域信息公开在上级政务公开考核中是否存扣分情况,不存在该指标即加分。

2. 公开信息重要性2′:是否公开对区政府网站考核有重要影响的信息,未公开该信息将导致我区政府网站考核失分的情况,有公开,该指标即加分。

3. 公开数量2′:每季度或全年公开信息量同比超出平均水平的单位加1分,排名前三的单位加2分。

加分项25分

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保障(4′)

-

明确本单位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员,工作有对接;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相关材料依据。

政务公开工作有专人对接,分管责任领导明确得2分;本年对政务公开工作有相关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得2分。

扣分项-20分

政务公开质效(-20′)

公开数量(-5′)

各单位每季度及全年政府网站上公开信息的总数量。

公开领域较多的单位每季度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数量不少于10条,全年不少于40条,每少一条-0.5分,最多5分;公开领域较少的单位每季度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数量不少于5条,全年不少于20条,每少一条扣1分,最多5分。

公开及时性(-5′)

各单位公开的信息是否在20个工作日内。

未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的信息每条扣0.2分,若公开信息数量不到10条按不及时信息所占比列进行扣分,最多5分。

公开质量(-5′)

政府公开信息应经过严格审核,保证内容文字正确无误,无错漏、敏感信息。

每被上级检查发现并通报的错误信息一处,扣1分,最多5分。

反馈问题(-5′)

上级政务公开督查反馈问题是否及时整改落实。一条未及时整改扣2分,最多5分。

上级政务公开督查反馈的问题一条未及时整改扣2分,最多5分。



附件3

下陆区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栏目责任分解表

序号

公开栏目

栏目类别

落实要求

责任单位

1

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

政务

每年应发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信息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新增规范性文件应及时备案公示。

区司法局

2

政府领导

政务

应公开每届区政府领导的个人简历信息并及时调整动态更新。

区政府办

3

统计信息

政务

主要公开区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各类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查统计数据。

区统计局

4

财政资金

政务

每年公开政府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及相关报表、每年政府债务情况;每季度公开各类专项资金拨付发放情况,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

区财政局

5

重大项目建设

政务

主要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

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其他有关单位

6

乡村振兴

政务

重点公开扶贫、乡村建设相关政策文件,工作举措、工作进展、政策实施效果,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等信息。

区水利和湖泊局、各街办

7

卫生健康

政务

重点公开医疗卫生相关政策文件、工作开展情况,做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传染病疫情及防控、健康科普等信息公开。

区卫健局

8

教育

政务

重点公开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相关政策文件、发展规划、工作进展情况、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

区教育局

9

社会保险

政务

主要公开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相关政策文件、办理服务信息及缴费标准。

区人社局、区医保局

10

社会救助

政务

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退役军人优抚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

区民政局、区残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他相关单位

11

住房保障

政务

主要公开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在住房分配方面,主要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

区住保局

12

养老服务

政务

主要公开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文件、发展规划、事项办理服务信息、养老机构备案信息、养老服务扶持补贴信息、老年人补贴申领和发放信息、养老机构评估信息、养老机构行政处罚信息等。

区民政局

13

就业

政务

主要公开本地区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文件、就业岗位信息发布、就业创业指导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事项办理等信息

区人社局

14

生态环境

政务

重点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污染源监测及减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投诉处理等信息。及时发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

下陆生态环境分局

15

安全生产

政务

重点公开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文件、各类隐患和应急管理检查巡查发现安全监管监察问题、事故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预警提示等信息。

区应急管理局、其他有关单位

16

食品监管

政务

主要公开食品监管相关政策文件、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服务指南、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等信息。

区市监局

17

药品监管

政务

主要公开药品监管相关政策文件、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药品零售许可服务指南、用药安全宣传活动等信息。

区市监局

18

产品质量

政务

主要公开产品质量领域相关政策文件、重要改革方案和规划、重要政策落实、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事服务指南等信息。

区市监局

19

突发公共事件

政务

主要公开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信息。

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局、其他有关单位

20

公共文化服务

政务

重点公开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设施名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况。

区文旅局

21

体育

政务

重点公开公共体育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体育设施名录、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况。

区文旅局

22

公共法律服务

政务

重点公开司法领域相关政策文件、重要改革和规划、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表彰奖励、行政处罚等信息。

区司法局

23

城乡规划

政务

主要公开城乡规划相关法规政策、城市\区域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区域详细规划、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等信息。

下陆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4

城市综合执法

政务

重点公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用管理、违法建设管理等处罚决定信息。

区城管局

25

救灾生产

政务

重点公开灾害救助的相关政策、救助项目范围、审批程序、救助标准和方式及管理权限;及时准确发布自然灾害灾情、灾害救助工作情况、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物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等信息,公布救灾捐款物接收的数量及使用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

26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政务

重点公开房屋征收相关法规政策、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订、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等

区住保局

27

国有产权交易

政务

主要公开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转让价格、交易价格、交易方式、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

区财政局(区国资局)

28

双随机一公开

政务

公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抽查主体、依据、内容和方式;双随机抽查结果、查处情况信息。

区市监局、其他有行政监管权的单位

29

政务督查

政务

公布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情况,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奖惩情况。

区政府办、其他各单位

30

政府工作报告

政务

公开每年政府工作报告及解读文件。

区政府办

31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政务

公开每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区司法局

32

审计报告

政务

公开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信息。

区审计局

33

政府会议

政务

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信息。

区政府办

34

优化营商环境

宣传

重点公开本地区优化营商相关政策文件、落实办法及创新举措、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信息。

区发改局、区、区科经局、区政数局、其他各相关单位

35

政务服务

宣传

重点公开本地区政务服务相关政策文件、事项办理流程、各种政务服务创新举措及相关工作开展的宣传报道。

区政数局、区科经局,其他各相关单位

36

疫情防控

宣传

重点公开本地区疫情防控政策、疫情防控工作的权威通知公告、疫苗接种、工作落实情况报道、健康科普知识宣传等信息;

区卫健局、其他各相关单位

37

六稳六保

宣传

重点公开本地区六稳六保相关政策文件、政策落实办法、工作举措、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信息。

长乐山工业园区、各街办、区政府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