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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72611 发布日期: 2021-07-22 发布机构: 下陆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 号: 文件分类: 综合政务 所属机构:
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长乐山工业园、各街办、区政府各部门、各垂管单位:
现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落实。
下陆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促进我区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和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要求,结合《2021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长乐山工业园、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垂管单位(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
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各有关单位《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考评各有关单位主动公开、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依申请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组织落实情况。(详见附件二)
三、考评方式
采取一季度一考评的方式,以每季度最后一天为考评时间节点,主要对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各有关单位公开信息内容开展考评,按2021年政务公开考评指标(附件二),对每项指标依次评分,综合各项指标得分为各单位总得分。
四、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开,运用到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政务公开单项指标考核中。
五、工作要求
(一)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考评,严格按照考评内容、评分标准、时间节点进行考评,对于基础项评分指标无内容和有加分项指标的单位应在考核时间节点前提供相关印证资料,未在考核时间节点前提供相关印证资料的视为该项指标无内容不得分。
(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考评指标认真做好自查整改,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进的目的。
附件:1.政务公开考评相关单位
2.2021年政务公开考评指标
附件1
政务公开考评相关单位
街道(5家):长乐山工业园区、东方山街道办事处、老下陆街道办事处、新下陆街道办事处、团城山街道办事处
政府部门(22家):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经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房保障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垂管单位(4家):下陆区税务局、下陆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下陆生态环境分局、下陆公安分局
附件2
2021年政务公开考评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考察标准 |
主动公开(基础项80分) | 政策文件(5′) | 规范性文件、其它文件公开 | 规范性文件或其它文件是否及时发布公开 |
政策解读(4′) | 解读时效性2′ | 同步解读,应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上网 | |
形式多样性2′ | 文字、图解、动漫、音频、视频等形式多样解读 | ||
重要会议(3′) | - | 重要会议应对外公开 | |
回应关切(3′) | - |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及关键问题等回应内容公开 | |
执行公开(10′) | 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4′ | 应公开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重要政策的执行和落实进展情况、完成情况 | |
审计公开2′ | 应公开审计发现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 ||
督查公开4′ | 应公布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情况,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奖惩情况 | ||
主动公开(基础项80分) | 用权公开(7′) | 机构简介3′ | 公开本单位机构职能和机构设置信息,并及时更新 |
机构领导3′ | 公开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基本信息,并及时更新 | ||
权责清单1′ | 应视情况及时更新发布 | ||
服务公开(6′) |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1′ | 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要素完善性、准确性 | |
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清单1′ | 省五级事项清单是否应领尽领、及时在网上公开发布 | ||
联系方式或咨询渠道1′ | 办事服务网上联系方式、咨询方式是否公开及有效 | ||
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3′ | 是否公开本单位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 ||
结果公开(9′) | 许可、处罚结果2′ | 许可、处罚结果是否在网上公示 | |
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 | 公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抽查主体、依据、内容和方式 | ||
双随机抽查结果、查处情况2′ | 公开双随机抽查结果、查处情况 | ||
建议提案3′ | 应公开提案总体情况,办理建议和办理复文 | ||
主动公开(基础项80分) | 规划计划(4′) | - | 各类规划、计划,年度工作报告总结公布 |
财政预决算(3′) | - | 每年预算、决算信息公开,细化公开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和政府采购情况等 | |
重点领域(15′)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 责任部门应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项目建设进展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信息 | |
公共资源配置 | 责任部门应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 |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 责任部门应公开扶贫、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养老服务、教育、就业、卫生健康、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监管、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公共法律服务等政府信息 | ||
其他工作业务信息公开 | 本部门承担的其他领域工作业务信息公开 | ||
网站栏目(5′) | 各单位政府网站专栏更新5′ | 各单位部门平台链接栏目和政府网站责任专栏是否持续更新 | |
公开指南(1′) | - | 公开指南上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地址正确,电话畅通,邮箱准确,指南完整无误,更新及时 | |
公开年报(5′) | 发布时间(1′) | 应当1月20日前发布 | |
主动公开(基础项80分) | 公开年报(5′) | 结构完整2′ | 应当按规定格式编写,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包含年度工作要点完成情况、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
新颖性2′ | 与上年度等比较,无简单照搬抄袭 | ||
加分项(20分) | 决策公开(8′) | 决策草案公开3′ | 本部门起草的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或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应当公布决策草案 |
公布草案说明或解读2′ | 是否公布草案说明 | ||
意见征集公开3′ | 是否公布征求意见期限、各渠道收集意见总体情况、意见采纳反馈情况,较为集中意见不采纳应说明理由 | ||
依申请公开(6′) | 回复及时(3′) | 依法在法定期限内答复;需延期答复的,依据条例要求进行规范的延期告知 | |
答复规范(3′) | 依规范答复书模板进行答复,答复书要素完备,内容完整,依条例要求说明理由和依据,提供救济渠道 | ||
政务公开组织落实(6′) | 日常工作保障(3′) | 明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员,部门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相关文件依据 | |
政策解读(3′) | 对上级和本级政策文件的解读,多样式解读,2条以上视解读质量和数量进行加分 | ||
扣分项(20分) | 政务公开质效(20′) | 公开数量(5′) | 每季度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数量不少于10条,每少一条-0.5分,最多5分 |
公开及时性(5′) | 未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政府信息,每条扣0.2分,若公开信息数量不到10条按不及时信息占比列进行扣分,最多5分 | ||
反馈问题(10′) | 政务公开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条未及时整改扣2分,最多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