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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下陆区关于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71172 发布日期: 2024-08-24 发布机构: 下陆区住保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下陆区关于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物业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物业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健全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提升物业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提高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我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开展下陆区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现就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质价相符”及合同履约原则,突出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多方联动共建共治,聚焦全区物管项目物业服务质量,重点对物业服务企业综合管理服务、设施设备、党建联建等方面开展综合评价,以评比促提升、以评价促竞争,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对标找差,千方百计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广大业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参评范围
全区实行市场化物业管理的住宅项目。
三、考核时间
2024年8月—2025年元月
四、考核内容
综合评价按照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区分,采取每月不定期实地抽查的方式开展,每期20—25个小区。
新建小区:交房20年(不含)以内的小区。
老旧小区:交房20年(含)以上的小区。
负面清单评价包括以下指标:
1.有重大责任事故:因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不力,导致房屋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维修不及时或工作未达标等,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2.有重大平安稳定风险:因物业服务企业智慧小区管理不到位,智慧门禁设备维护不及时,引发重大平安稳定风险事件。
3.有重大有效投诉。
4.有重大处罚事项: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管理中违法违规,被职能部门处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5.有重大媒体曝光。
6.虚报维修项目或维修工程量,挪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侵害业主利益。
7.转供电环节存在违规加价等行为经查证属实,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8.其他相关违法行为。
负面清单指标均为一票否决事项,凡涉及负面清单指标的物管项目,直接列为差评名单。
按照下陆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标准细则(见附表)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小区进行评测打分。
五、考核小组
区住房保障局牵头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开展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组长由局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各街道(园区)派人员参加。
考核期间,参与考核人员应实行脱产式、专班化管理,不得随意调整。
六、评定结果运用
1. 每月根据评价得分排名结果,对照分配名额,确定排名靠前小区为“较好小区”、排名靠后小区为“较差小区”。
2. 评价结果作为文明示范小区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
3. 较好、较差小区名单将作为物业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加、扣分依据,并通过媒体推介予以公开。评定结果、信用评价结果可作为政府采购、企业选聘、评价表彰等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下陆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标准细则(新建小区)
附件2:下陆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标准细则(老旧小区)
黄石市下陆区住房保障局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