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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 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区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防范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及前后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全区人民欢度中秋、国庆节日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出游、公众活动等将大幅增加,加之极端天气多发和企业生产销售旺盛,安全生产风险和不利因素增多,极易导致事故发生,防风险、保安全任务繁重、意义重大。各街道(园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周密安排、精心部署,认真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双节”期间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地区、重要环节、关键部位进行全面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各街道(园区)各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针对性组织好节日期间的督导检查和指导服务,对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切实堵塞安全漏洞,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设施设备维护检查和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安排好带班值班,严格交接班管理,强化安全管理,严防节日前后因员工思想松懈、麻痹大意引发事故。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各街道(园区)各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动自行车、破窗拆网、厂中厂园中园、畅通生命通道等专项行动为抓手,针对当前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问题隐患整治力度,坚决遏制各类事故苗头,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危化品要加强危化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盯紧盯牢“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突出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管控,严格落实节假日动火作业提级管理制度。交通运输要加大上路执勤执法力度,重点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车辆交通加强监管,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通行车辆无牌无证、货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建设领域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车辆伤害等安全事故,加大对建筑行业高支模、起重机械、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违法改建扩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出现安全事故。城镇燃气要加强节日期间人员密集场所燃气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整治燃气安全突出问题,组织餐饮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督促燃气企业加强管理落实日常巡查和入户检查制度,严防燃气事故发生。有限空间要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制度,加强通风、检测、监护等环节安全措施,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准备。消防要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歌舞娱乐、宾馆饭店、医院、社会福利机构、易燃易爆品生产仓储、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车站等重点,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压降火灾事故。文旅要重点做好东方山、未苏湾、月牙湾等景点内突发性地质灾害防范、特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以及长期停用设备的检查维护、上山车辆安全监管,及时排查景区公路、登山步道、临水临崖区域安全隐患。防溺水要注意水库、河道、景区内湖泊等涉水区域安全,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学生、家长的宣教力度。工贸行业要强化特种作业等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森林防火要做好秋冬季节防火准备,加强对重点林区、景区周边防火重点区域的巡查监管,注重防火宣传先行,早发动、早宣传、早防范。其它行业领域都要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大整治,发现的安全隐患,一般隐患要即查即改,重大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值守准备。各街道(园区)各部门要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和景区、车站、公路提示牌等,滚动发布灾害天气、道路交通、火险预警等提示,集中宣传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引导群众安全出行。要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防脱岗、漏岗;要严格落实事故信息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坚决禁止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要做好各种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及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及时有效科学处置。

四、切实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区安委办负责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其他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其第一主任(分管副区长)“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请各街道(园区),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区安委办通知要求,报送督导检查情况及发现问题隐患清单(附件1、附件2),区安委办将实时调度督导检查开展情况。联系人:张华,电话:6577105。

附件1:下陆区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清单

附件2:下陆区各单位9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统计表

下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