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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精准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下安委〔2023〕5号)工作部署,现将《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精准执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下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    


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精准执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结合下半年全区精准执法工作重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聚焦责任落实、聚焦重点领域和聚焦重大隐患整治,按照执法力量精干、执法对象准确、执法内容精确、执法结果精准的要求,严格开展执法活动,全面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执法检查时间

开展精准执法检查时间:9月上旬-11月下旬;

三、执法对象及检查内容

(一)精准执法检查对象为:辖区内自查自改阶段未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和查出重大事故隐患较多的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未完成的企业;重点监管的企业;其他需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或者协助开展执法检查的重点企业。

(二)执法检查内容包括一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二是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三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四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五是电气焊等特种作业管理情况;六是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管理情况;七是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八是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四、执法任务安排

区应急管理局按照“聚焦重点”的原则,整合监管和执法力量,强化执法检查前培训,按精准执法方案负责做好辖区内执法检查对象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此外,区应急管理局要按要求对市应急局专项执法抽查和交叉执法检查中移交的问题隐患,依法做好整改复查和行政处罚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各街道(园区),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准执法工作,要将此项工作的开展作为检验队伍的磨砺,周密部署和安排该项工作。各街道(园区),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在9月25日前制定精准执法检查方案,并于9月28日 前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备。

(二)精准实施。各街道(园区),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在执法检查中应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明确具体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规范规程内容依据。各街道(园区),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按要求填写《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精准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表》(详见附件),并于每月22 日前报送区应急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此外,还应于2023年11月16日前报送精准执法检查工作总结。(联系人:张华 电话:18271698882)

(三)严格执法。执法人员要统一着装,文明规范开展执法,执法过程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针对此次精准执法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将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关闭取缔一批,公开曝光一批。对精准执法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各街道(园区)和部门,将报请区政府责令其重新开展重大事故隐患精准执法活动;对于相关执法人员将按照安全生产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四)严明纪律。所有参与本次执法检查工作的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禁为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开绿灯”,杜绝执法中“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服务发展的关系,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主动为企业提供整改指导。参与执法检查的专家要客观公正,要遵守有关回避规定,不得借机承揽业务或推卸责任。

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住保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文旅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国资局、区民企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下陆分局、交巡警下陆大队、下陆消防救援大队等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要求,参照本方案制定各自行业领域内精准执法方案,并将方案和精准执法工作实施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