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名 称: 关于印发《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73364 发布日期: 2023-08-15 发布机构: 下陆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关于印发《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区直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吸取阳新“8.5”有限空间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
下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15日
关于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执法检查的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吸取阳新“8.5”有限空间事故教训,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保障水平,提高企业防范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和事故能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着力解决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不够全面、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政策法规安全知识不足、安全操作技能差、现场危险辨识不到位、管控措施落实不力、应急处置能力不高、审批制度执行不严以及各项防护装备不足等问题,建立完善有限空间作业专项管理制度,使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基础和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对象及主要内容
重点检查涉及污水处理、酱腌菜、印染、造纸、皮革鞣制、羽毛加工、农副产品加工、各类罐体维修清洗、汽车喷漆等有限空间作业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一)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并建立台账情况
1.是否对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目录》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了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2.是否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可能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进行辨识;
3.建立的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是否及时更新;
4.是否将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报送属地应急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
(二)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是否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了专项安全培训;
2.是否建立健全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4.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存在可燃性气体、粉尘的,电工作业人 员是否取得防爆电气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三)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设施情况
1.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场所或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警示标识必须指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警示有限空间风险,标明严禁擅自进入和盲目施救风险;
2.是否按照规定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3.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电压是否符合《特低电压限值》(GB/T3805)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4.存在可燃性气体、粉尘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其电气设施设备及照明灯具的防爆安全要求是否符合《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四)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情况
1.是否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
2.是否定期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演练;
3.是否按照应有限空间作业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物资及 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配备相关的呼吸 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编制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前,是否进行了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三、检查时间安排
本次执法检查分三个阶段实施,自8月15日开始,到9月15日结束。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阶段(8月15日至8月25日)
全区各企业(各街办负责规下企业)对有限空间进行一次全面自查确认,区分出坑、沟、槽、池、井、管(道)、罐、箱、炉、室、仓(斗)、塔(釜)等不同的有限空间,并重点筛查出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建立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辨识台帐(附件1),于8月25日前上报区应急管理局。
企业通过对有限空间排查确认,在建立有限空间台账的基础上,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及安全专家,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按照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要求,建立隐患和问题台账,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第二阶段:执法检查阶段(8月25日至9月10日)
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区应急管理局结合企业上报的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组织执法人员和安全专家,对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指导各街道(园区)对小微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各项要求。对问题突出的企业,要立案依法查处,在顶格处罚的基础上,进行通报、曝光,提高涉事企业违法违规的社会和经济成本,形成强大的执法威慑力,通过强力执法检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9月10日至9月15日)
各街道(园区)、局执法大队对前期开展的执法检查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形成工作闭环,并对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执法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于 9月 15日前报区应急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领域,全面开展执法检查
一是突出冶金、建材、轻工(农副产品、食品、酒类生产加工)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企业检查到位,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坚决依法予以处罚、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坚决有限空间事故发生。二是重点抓好生产经营单位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在全面抓好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生产经营单位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摸清涉及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督促企业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作业审批及执行、警示标识设置、通风检测作业仪器装备配置、应急演练、外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排查整改,推动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落实到位。三是突出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高温融溶金属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已排查出重大隐患和问题的企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采取突击抽查和“双随机”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加强事前执法,加大事前处罚力度
切实推进事故防范关口前移,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立案一起、处罚一起。聘请专家参加,执法人员依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表》对明知故犯、顶风违法的企业,从严从重予以打击。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各街道(园区)要加强联合执法,严格做到“五个一律”, 即凡是发现企业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的,一律依法处罚;凡是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处罚;凡是发现企业自查自改后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停产整顿;凡是经停产整顿到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提高执法效应。
附件1: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台账
附件2:重点执法检查事项表
附件1:
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台账
企业名称(盖章)
序 号 | 有限空间名称 | 有限空间类型 | 所处 位置 | 责任 部门 | 主要危害因素 | 警示标识设置情况 | 采取的对策措施 | 检测仪器仪表配置情况 | 应急器材 配备情况 |
附件2:
重点执法检查事项表
序号 | 执法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1 | 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
2 | 是否按照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 |
3 | 是否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 |
4 | 是否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或者定期演练 | |
5 | 是否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 |
6 | 是否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 | |
7 | 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者监测,并实行专人监护作业 | |
8 | 是否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者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 |
9 | 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是否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
10 | 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是否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或者是否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或者作业现场未设置监护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