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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下陆区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街道、长乐山工业园社会事务办,相关文保单位:

按照《黄石市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工作,我局制定了《下陆区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属地文物消防安全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确保文物安全。

 

 

下陆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8月21日

 

下陆区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安全监管,深化源头治理,持续整治火灾隐患,有效化解重大文物火灾风险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强火灾预警防控能力;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扎实推进文物消防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三年行动,全文物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文物保护单位消防能力得到全面提升,重大文物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文物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一、主要任务
   (一)强化文物安全责任

1.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街办社会事务办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充分认识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将文物安全工作列入年度综治工作考评

2.压紧压实单位直接责任。文保单位或者文物所有人、使用人承担文物安全直接责任,要自觉接受属地监管按有关要求和文物安全实际需要,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和措施。

    (二)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全面排查。排查各级各类具有火灾风险的不可移动文物单位,特别是重点排查大型古建筑群、传统村落、作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以及文物保护工程工地等火灾诱因较多的单位和场所。各街办社会事务办要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2.重点整治。整治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生活用火、生产活动用火、宗教场所用火、电气安全故障,以及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占堵消防通道、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问题。

3.精心组织。各街办社会事务办要定期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按照全覆盖、重实效的要求,列出突出火灾隐患和问题清单,逐单位逐项督促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本单位无力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和问题,要切实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及时向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积极主动争取支持,尽快整改。
    (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各街办社会事务办要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消防设施建设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掌握底数,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按照风险程度和轻重缓急,有序组织好消防设施建设工作。同时,配合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文物消防工程项目申报和实施监管等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2.增强火灾防控能力。各街办社会事务办要督促行政区域内文物单位落实有关消防安全标准和防护要求,配备适用的消防装备,配齐消防器材、器具,增强有效防火灭火能力推进高效预警、安全用电、智能监管等先进设施设备适用提高火灾防控效率和能力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良好使用效能。
    (四)切实增强管理和应急能力

1.制定应急预案。各文物单位要根据实际和周边防火环境状况,按照有效实用、便于操作的要求,科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针对特殊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火灾高发期,以及可能发生山火、林火等突发性火情,制订专门防火预案,采取专项措施。

2.加强日常巡查。各街办社会事务办要牢固树立文物安全就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的工作理念,压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度,及时排查整改文物安全隐患,做到提前防范、事先预警。根据文单位类别和安全隐患风险程度等级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每季度辖区文物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原则上一周内完成整改,如遇雨季汛期等特殊情况期间需每日检上报。

(五)大力开展教育培训

1.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各街办社会事务办各文物单位,要认真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传贯彻活动,以先进思想理念武装头脑指导文物安全工作。利用文艺演出、公益广告、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等多种方式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曝光典型违法案例,树牢风险意识,强化安全观念。通过张挂消防安全宣传图标、发放安全警示资料等方式,增强周边社区和群众安全意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消防工作。

2.定期进行培训考核。各街办社会事务办,各文物单位要定期开展人员安全培训,及时开展新入岗人员岗前培训,着力培养会消防管理,会操作消防设施器材,会检查整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消防安全“明白人”。

二、时间安排

按照文旅厅统一部署,三年行动自2020年7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2020年7月至12月集中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关文物消防能力提升各项工作贯穿三年行动始终。
    (一)排查整治(2020年9月至12月)。集中开展火灾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自查自纠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二)集中攻坚(2021年)。及时开展“回头看”,动态更新管理“三个清单”,攻坚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和突出问题。同时,积极推进文物消防能力提升各项工作,总结推广相关单位经验做法等措施,精准施策,跟踪督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 2022年)。重点督导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整治、消防设施建设、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教育培训等消防能力提升情况,全面增强文物消防安全治理能力。
     三、相关要求 
    各街办社会事务办要明确文物安全牵头和具体责任人,确保三年行动取得实效三年行动期间,我局将适时组织抽查对三年行动开展不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主要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上报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