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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院感 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95515 发布日期: 2022-10-17 发布机构: 下陆区卫健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卫生、健康、人口与计划生育 所属机构:
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院感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医疗机构:
近期,同济医院多次在新冠阳性患者就诊处置过程中,因院感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针对此事件各基层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从中汲取教训。为加强管理,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院感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院感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陆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17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院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卫生健康委(局),部省属医疗机构:
近期,同济医院多次在新冠阳性患者就诊处置过程中,因院感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暴露出医院在防控措施尤其是院感防控落实方面存在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管理不严格、措施不得力。为进一步抓实、抓细、抓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有效防范和杜绝院感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医疗机构院感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医院疫情防控特别是院感防控工作是医疗机构必须坚守的底线, 一旦破防,后果严重,影响恶劣。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加强重视程度,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压紧压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院感防控责任,全面梳理本地院感防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堵住漏洞,确保各项院感防控措施落实落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 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心态,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折不扣落实“主动防、早发现、快处置”的防控策 略,从思想认识、制度建设、精细管理、责任落实等方面,列 明任务清单,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瞪大眼、站好岗、放好哨”,坚决筑牢院内感染防线,发挥好“哨卡”作用。
二、 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及时将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国内中高风险和重点地区来返鄂人员防控政策和健康管理措施 传达到所有工作人员,确保人人知晓。要在门急诊入口显眼处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确保指引清晰、标识清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要配备口罩、手卫生用品、医疗废物桶、患者基本 情况登记本。预检分诊点要安排经验丰富、认真负责、政治素 质高的医务人员承担预检分诊工作,对所有患者及其陪同人员 查验健康码、行程卡、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已采样)、测量体温、询问外地旅居史(特 别是7日内是否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及重点地区)、新冠相关症 状等,鼓励医疗机构安装自动扫码机,提高查验质量和效率。对筛查出的需转移到发热门诊进一步诊疗的患者,应当专人陪同按规定路径前往发热门诊就诊,查验发现有中高风险及重点 地区旅居史、健康码红黄码等人员,应设置临时留观处就地管控,并按程序上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暂不能提供有效核 酸检测证明的危急重症患者,要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先进行隔 离医疗救治,再完善核酸检测,不得因核酸检测证明延误急救工作。
三、 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度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接诊医生要再次询问患者流行病学史,结合患者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发现有发热、干咳、咽痛、鼻塞、流鼻涕、 眼部结膜炎、肌肉酸痛、味觉改变、嗅觉改变、腹泻、皮疹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应立即按相关要求登记、隔离、报 告。要加强发热门诊患者核酸检测,确保检测结果在规定时间 内出具,在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前不得允许患者离开医院。同时,要加强发热门诊出入口管理,加强人员值守,必要时可进行物理隔断;要做好应急预案,发生核酸阳性等情况要迅速响应,
按要求做好现场封控、信息上报等工作。
四、 加强工作人员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急诊及发热门诊应当严格落实一医 一患一诊室要求,避免人员聚集。重点区域(发热门诊、急诊、 B超、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内镜中心等患者就医时需要
摘口罩的科室)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二级防护,其它与患者有
接触的科室,医务人员应当佩戴医用N95口罩,并加强手卫生。 发热门诊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集中居住、闭环管理、定期轮换 制度。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要求分类落 实核酸检测频次,对外地返岗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当地关于 外地返回人员的疫情防控要求,重点关注非医疗岗位人员(保洁、保安、维修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五、 加强在院患者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住院病区出入管理,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进入人员必须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执行住院患者不探视、非必要不陪护的制度,确需陪护的要严格限制一人陪护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每个病区或几个病区合并设置1-2间过渡病房,用于收治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急诊、隔离排查可疑的或7日内来自中高风险区的患者及陪护。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每日查验在院患者及陪护健康码,并排查 7日内是否有中高风险及国内重点地区旅居史,如有此类人员,要迅速上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六、 强化培训宣传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全员培训要求, 全面提高感染防控意识和水平。要严格落实规范化培训和考核 制度,定期开展分级分类培训,重点加强隔离病区、发热门诊、
核酸采样点和核酸检测实验室等重点场所人员培训,培训考核
格后方可上岗。要加强对保安、保洁等工勤人员院感防控培 训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要重点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穿 脱和使用、病区环境消毒、医疗废物处置等方面的培训,提升 院感防控整体能力。对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要加强疫情防 控政策的宣传引导和健康教育,引导群众主动落实疫情防控个 人责任,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主动上报外地旅居史,配合
医疗机构完成测温、验码、询问、核查等工作。
七、强化督导问责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以“四不两 直”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监 督检查、全面评估,重点对院内感染防控重点部门、重点环节 以及防控基础设施、基本流程进行梳理排查,发现管理松懈、 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按照相 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因责任不落实、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 “哨卡”作用失灵、发生院内感染、导致疫情外溢扩散的医疗 机构,要加大通报力度,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
事态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大局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