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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下陆区“323”攻坚行动专病防治 责任分工方案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68344 发布日期: 2022-08-16 发布机构: 下陆区卫健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卫生、健康、人口与计划生育 所属机构:
下陆区“323”攻坚行动专病防治 责任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21〕22号)和市卫健委关于印发《“323”攻坚行动专病防治责任分工方案》的要求,压实责任主体,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持续推进“323”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专病防治责任分工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心血管疾病防治专项行动
责任科室(单位):局医疗科、局公卫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职责任务:配合心血管疾病防治中心开展工作,组织实施心血管病防治专项行动和项目实施。全面推进全区胸痛救治网络建设,完善急性心血管疾病区域协同防治体系,推进心血管防治信息化建设,组织具体指标考核和监测。指导开展心血管病宣传教育、健康筛查、干预治疗、技能培训等工作。督导推进全区心血管疾病防治专项行动,每月报送工作进展。到2022年底,完成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心电网络建设及运行,完成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胸痛救治单元注册,20%以上单位通过认证。到2023年底,全区5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胸痛救治单元建设通过认证。
(二)脑卒中防治专项行动
责任科室(单位):局医疗科、局公卫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职责任务:配合脑卒中防治中心开展工作,组织实施脑卒中防治专项行动和项目实施。制定专病攻坚行动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完善脑卒中防治体系和质控体系建设,加大专业化脑心健康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推进脑卒中防治信息化建设,组织具体指标考核和监测。推进脑卒中防治宣传教育、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行动。督导全区推进脑卒中防治专项行动,每月报送工作进展。到2023年底,建成覆盖全区的脑卒中防治体系,实现脑卒中防治工作规范化、同质化。
(三)癌症防治专项行动
责任科室(单位):局医疗科、局公卫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职责任务:配合癌症防治中心开展工作,组织实施癌症防治专项行动和项目实施。督导全区癌症防治网络建设、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科普宣传工作,监督健全全区肿瘤登记报告制度,推广癌症早诊早治技术方案,落实癌症诊疗规范化行动,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推进肿瘤防治信息化建设,专病攻坚行动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到2022年底,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不低于70%,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不低于43.3%,高发地区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55%;到2025年底,实现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不低于45%,高发地区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60%。
(四)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专项行动
责任科室(单位):局医疗科、局公卫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职责任务:配合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中心开展工作,组织实施专病防治专项行动和项目实施。指导全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呼吸学科规范化建设,完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网络和质控体系。督导推进全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专项行动,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推进慢阻肺防治信息化建设,组织具体指标考核和监测。制定专病攻坚行动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到2022年和2025年,分别实现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低于9/10万和8.5/10万。
(五)高血压、糖尿病防治专项行动
责任科室:局医疗科、局公卫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职责任务:配合心血管疾病防治中心开展工作,组织防治专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加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落实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治任务,指导实施高血压、2型糖尿病规范管理,加大两类慢病筛查、干预和健康管理,做好基本公卫信息系统与“323” 攻坚行动信息化平台对接工作,组织具体指标考核和监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督导推进全区高血压、糖尿病防治专项行动,每月报送工作进展。到2022年和2025年分别实现18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高于60%和65%,高血压控制率高于25%和30%,糖尿病知晓率高于55%和60%,糖尿病控制率高于40%和45%。
(六)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专项行动
责任科室(单位):局公卫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职责任务:配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心开展工作,协调组织实施近视防治专项行动和项目实施。指导全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健康宣教工作,构建覆盖全区近视防控网络。督导全区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专项行动,每月报送工作进展。协调区教育局落实近视防治职责。推进近视防治信息化建设,组织具体指标考核和监测。制定专病攻坚行动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到2022年和2025年,分别实现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低于49.7%和48.2%。
(七)出生缺陷防治专项行动
责任科室(单位):局公卫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职责任务:配合出生缺陷防治中心开展工作,每月报送工作进展,组织全区出生缺陷防治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全区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网络,加强出生缺陷防治质控与监管,开展全区出生缺陷防治宣传工作,落实残疾儿救助政策。推进出生缺陷防治信息化建设,规范出生缺陷监测。制定专病攻坚行动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到2022年和2025年,分别实现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和90%,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70%和75%,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80%和85%,产前筛查率达到85%和90%,以及完成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指标。
(八)精神卫生防治专项行动
责任科室(单位):局公卫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职责任务:配合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开展工作,组织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专项行动和项目实施,督导推进全区精神卫生防治专项行动,每月报送工作进展。监督做好全区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主要指标释义及调查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管理治疗工作,指导开展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扶贫工作,加强精神医学与信息质量控制。推进精神卫生防治信息化建设,组织具体指标考核和监测。制定专病攻坚行动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到2022年和2025年,分别实现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高于21%和26%。
(九)绩效评估和质量控制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科室):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科室)
职责任务:医政医管科会同公共卫生科在现有胸痛救治单元、卒中防治站和慢性呼吸系统防治机构等的基础上,请市级相关部门指导,开展评估和质控。主要内容包括:推进“323”攻坚行动主要工作、核心指标、涉及重点任务的动态性指标完成情况评估与质控。
二、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专项行动责任单位(科室)中排名第一的科室为牵头负责单位(科室)。各责任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主抓重点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推进专病防治工作。每月1日前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及当月重点工作计划报局牵头负责科室,各牵头科室汇总报局健康办,报告内容包括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大举措实施情况和各项指标推进完成情况等。
(二)建立监督指导机制。各牵头负责单位(科室)至少每月与专病防治中心对接1次,研究解决专病防治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区卫健局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各责任单位(科室)工作汇报,梳理存在的问题,研究针对性措施和办法,提出工作建议,推进工作有效开展;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确保把工作做好做实;各牵头科室加强督导,细化任务,每月及时将检查督办情况反馈局健康办;局办公室负责撰写汇报材料,协调相关工作。
(三)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总结攻坚行动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工作模式,形成信息报送局健康办。各单位(科室)每月至少报送1篇工作信息。
(四)建立考核评估制度。各牵头负责单位(科室)按市相关部门制定的“323”攻坚行动专病防治监测评估方案及要求,每年组织一次评估。区卫健局将专病防治攻坚行动完成情况纳入单位(科室)及主要责任人的年度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
附件:下陆区卫健系统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下陆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16日
附件
下陆区卫健系统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
为着力推进全区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经研究,决定成立下陆区卫健系统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吴国兵区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唐梦盈区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国建 区卫健局党组成员、公卫总师
成 员:余福恒区卫健局健康办负责人
左丽君 区卫健局办公室主任
张明 区卫健局医疗科科长
黄黎 区卫健局公卫科科长
武政 区卫健局人口与家庭发展科科长
向 忠 东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王艳群 铜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吴为民 团城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边 冀 新下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王秋生 东方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健康办,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统筹、指导、协调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