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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基层医疗机构执业常规校验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101252 发布日期: 2020-06-09 发布机构: 下陆区卫健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卫生、健康、人口与计划生育;公安、安全、司法 所属机构:
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基层医疗机构执业常规校验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的通知
辖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为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规范和区卫健局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6月份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校验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验和考核对象
(一)校验对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经注册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2020年5月31日前满1年校验期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卫生所、医务室和诊所。)
(二)考核对象:经区卫健局批准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二、校验方式和考核内容
校验以书面校验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方式进行。
(一)书面校验审查内容为:审核校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审查医疗机构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审查《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执行情况;审查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及变更情况、执业人员聘用情况。
(二)现场实地审查内容为:医疗机构所有的临床诊疗科室、医技科室、消毒供应室、医疗废物暂存点;检查《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确定的设施、急救药品等;检查床位和建筑面积;检查院感、消毒措施落实情况;查对所有执业医师、护士的执业证书等;检查医疗广告发布及医疗规章制度等情况。
三、提交材料要求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一式3份(可在QQ群号:51728837共享里下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3、法人签字表一份(可在QQ群号:51728837共享里下载);
4、医疗机构医疗用房产权证明和使用证明;
5、医疗机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及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及执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6、医疗机构主要仪器设备名录及购进设备证明;
7、医疗责任保险单复印件;
8、医疗废物协议复印件;
9、消防器材,逃生通道示意图;
10、本期校验执业总结,包括:医疗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广告发布、药品管理情况;法人、负责人、执业地点、诊疗科目、床位、执业人员等执业登记项目及变更情况;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情况;医德医风教育和实行医务公开的情况;抗菌药物使用情况;防疫值守、献血情况;发生医疗事故及重大医疗安全事件的报告及处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1、申请受理阶段(6月10日—17日)。属于本次校验对象的各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将本医疗机构校验申请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盖章送行政服务大厅区卫健局窗口,联系电话:5325109.
2、现场审查阶段(6月18日—25日)。区卫健局组织成立现场审查小组,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对医疗机构进行实地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结论运用阶段(6月26日—7月3日)。对各医疗机构作出校验结论,并由区卫健局书面通知申请校验的医疗机构。对校验结论为合格的医疗机构,由区卫健局完成《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校验登记和考核排名工作,并予以公示;对校验结论为“暂缓校验”的医疗机构,由区卫健局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根据情况给予1—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对暂缓校验的医疗机构,视期满后整改情况允许执业或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五、组织领导
区卫健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校验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基本医疗科,负责2019—2020年度全区医疗机构执业校验和安全生产检查,并抽调一定数量的专家、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和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局。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楠
副组长:刘爱民、张娟
成 员:陈国建、张 明、占 霖、王玮、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执法人员2名,市场监管局1名,五医院专家1名、消防专家1人。
(二)书面审查
组长:刘爱民
成员:张 明、占 霖、王玮
(三)现场审查
组 长:张楠
副组长:刘爱民、张娟、陈国建
成 员:王玮、张 明、占 霖、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监督局执法人员2名,市场监督管理局1名,五医院专家1名、消防专家1人。
六、工作要求
(一)按时申请。根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3个月向主管部门申请校验,对于逾期不申请校验的医疗机构,区卫健局将责令补办校验手续,在限期内仍不申请补办校验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注销。
(二)积极配合。各基层医疗机构要认真开展执业校验的自查自纠工作,对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等积极查摆问题,切实整改,提供真实、完整的校验申请材料,做好现场审查迎检准备,积极配合区卫健局做好校验工作。
(三)严肃纪律。医疗机构执业校验是一项具体的卫生行政许可行为,是促进医疗机构规范执业的重要形式。区卫健局将以此次校验为契机,严格医疗机构及诊疗科目的规范,对不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医疗机构或诊疗科目及时进行注销,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四)结果运用。区卫健局根据校验和安全生产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排名,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下陆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