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名 称: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74104 发布日期: 2021-06-10 发布机构: 下陆区统计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综合政务 所属机构: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局各专业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系列决策部署,持续保持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合力,根据《湖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及《黄石市统计局 湖北省统计局黄石调查监测分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1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四种统计违法行为:一是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二是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三是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四是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二、工作任务
(一)2021年统计执法检查及双随机联合抽查对象
根据市统计局文件通知,分配我区13家企业检查任务,(含2家“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企业),其中“规上工业2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2家,服务业企业1家,贸易业企业3家,建筑业1家,房地产业1家,能源资源1家、劳动工资1家、企业研发活动项目1家。企业名单由市统计局各专业科室根据数据质量管控要求确定。
(二)执法检查对象及范围
具体包括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专业,能源资源、劳动工资、企业研发活动等统计专业按要求也应选取一定数量的统计调查对象开展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查重点指标
执法检查重点指标分别为:规模以上工业检查的指标为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检查的指标为商品销售额(营业额),规模以上服务业检查的指标为营业收入、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本年折旧、营业利润;建筑业检查的指标为建筑业总产值;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检查的指标为商品房销售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检查的指标为本年完成投资;能源检查的指标为煤炭消费量、电力消费等主要能源消费量;劳动工资检查的指标为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企业研发检查的指标为研发人员及研发费用。
(四)执法检查报告期
2021年1-6月报数据。
三、组织实施
本次执法检查工作由黄石市统计局统一部署,采取市-县(区)两级联合执法行动。市统计局负责对执法检查全过程跟踪督导。
(一)执法主体
1.市统计局:负责2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执法检查及案件办理。
2.区统计局: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统计执法检查行动(共13家),并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二)执法力量
建立统计执法业务骨干库及后备力量库,不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优化统计执法人员配置,提升统计执法能力,加强统计执法工作,推动全区统计系统提升统计执法水平的组织保障。根据我区目前执法队伍及工作能力实际情况,需向市统计局、省统计局黄石监测分局提交申请,委派相关统计执法骨干成员协助我区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三)时间安排
1. 6月21日前,前期准备工作,下发执法检查通知;
2. 8月20日前,检查组进驻;
3. 8月31日前,完成执法检查、调查工作;
4. 9月20日前,完成执法检查报告;
5. 9月30日前,完成对统计违法企业立案调查处理、下达整改通知;涉嫌统计违法行为人员的处理建议移送工作;
6. 10月30日前,完成问题整改和案件处理任务;
7. 11月30日前,完成结案、信息公示、上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统计局确定的任务数据,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检查工作计划,把握工作进度,确保顺利完成全年执法检查任务,消除我区执法数量空白。配合全市统计执法人员统一指令和要求,切实形成执法监督“一盘棋”。
(二)做好上下协同配合。各街道(园区)、各专业科室要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明确任务数量,负责对被检查对象进行分组,合理安排检查行程,负责通知被检查对象,保证检查当天被检查对象有相关人员在现场配合检查并提供有效的检查资料。
(三)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切实担负起统计执法检查主体责任,要把统计执法检查作为落实防惩统计造假的重要抓手,规范现场检查、违法处理、案卷存档等执法流程,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能力。要坚持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强化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减少统计执法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四)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全区上下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检查,要坚持实事求是,有理有据,不包庇不掩饰,客观公正。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并查实的统计违法行为,严格按照部门职责,依据党内法规、统计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有关统计调查对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并将整改报告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附件:1.相关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
2.2021年度下陆区统计执法检查单位数量
下陆区统计局
2021年6月9日
附件1
相关专业执法检查重点指标
序号 | 专业 | 重点指标 |
1 | 规上工业 | 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 |
2 | 固定资产投资 | 本年完成投资 |
3 | 限上批发零售业 | 商品销售额 |
4 | 限上住宿餐饮业 | 营业额 |
5 | 建筑业 | 建筑业总产值 |
6 | 房地产业 | 商品房销售面积 |
7 | 规上服务业 |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 营业收入、本年折旧、营业利润 |
8 | 能源 | 煤炭消费量合计、电力消费合计等主要能源消费量指标 |
9 | 劳动工资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
10 | 企业研究开发 | 研究开发人员合计、 研究开发费用合计 |
附件2
2021年度下陆区统计执法检查单位数量
单位名称 | 合计(家) | 备 注 |
工业园区 | 1家 | 贸易业1家 |
东街办 | 1家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1家 |
老街办 | 3家 | 其中:贸易业1家、服务业1家,能源1家 |
新街办 | 3家 | 其中:工业2家、房地产1家 |
团街办 |
5家 | 其中:贸易业1家、研发1家、劳资1家、建筑业1家、投资项目1家 |
总 计 | 13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