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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印发《下陆区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 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的通 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98551 发布日期: 2020-06-05 发布机构: 下陆区统计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社会发展 所属机构:
关于印发《下陆区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 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的通 知
下人普组文〔2020〕2号
关于印发《下陆区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
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的通 知
下陆区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下陆区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下陆区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2020年6月5日
下陆区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下陆区人民政府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决定,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区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一、职责分工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按照各单位的职能,具体分工如下:
区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全面负责全区人口普查的业务技术工作,进行普查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开展各项试点,组织摸底、普查登记、比对复查等工作;负责部署数据处理程序,组织数据审核、汇总及质量控制;负责普查成果发布,资料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人口普查执法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街道(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普查的各项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普查方案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参与开展人口普查质量评估;协同做好人口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
下陆公安分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安排所属治安、户政、出入境管理机构及派出所按规定提供户口整顿相关资料;负责协助开展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普查登记相关工作;安排基层公安派出所配合普查摸底、登记阶段相关工作,及时处置普查摸底、登记阶段发生的影响普查工作开展、扰乱普查秩序的治安违法案件。
下陆国土资源·规划分局:负责提供全区JPG格式的航空影像图。
区住房保障局:负责协调物业等部门配合普查摸底、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区建设局:负责协助开展建筑工地内住宿人员的排摸和普查登记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普查摸底、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负责提供住院分娩、出生人口及全家人口、育龄妇女生育情况相关信息;协助配合普查摸底、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负责普查对外宣传方面的组织协调,与区人普办联合制定、下发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分阶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查动态宣传、公益宣传;协调联系各级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指导、督促各街道(新区)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
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负责协调少数民族人员和宗教场所的普查摸底、登记;负责普查中涉台相关政策的协调;提供相关行政记录;协助做好居住在辖区内台湾地区人员的普查摸底、登记工作。
区委政法委:负责协助配合人口普查摸底、登记阶段相关工作;协助提供网格管理相关行政记录数据信息,协调专职网格员充实人口普查员队伍,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收集有关人口资料。
区委政策研究室:负责区政府领导有关人口普查工作的讲话及相关文件的审核工作。
区人武部:负责做好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的普查登记工作;协助做好军队营院内居住的职工、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以及家属等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负责做好武警部队人员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协助做好武警部队营院内居住的职工、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以及家属等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
区科信局(商务局):负责协调商务楼宇区域普查登记工作,协调做好宾馆、酒店内住宿人员的排摸和普查登记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采取“一堂课”、“小手拉大手”等方式进行普查宣传;负责组织协调中、高等学校配合做好在校生等人群的普查登记工作;协调各级教育机构提供在校生相关学籍记录;负责提供人口普查相关在校、毕业学生受教育程度等有关信息资料。
区民政局: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相关工作;协调组织社会福利机构、救济机构的人口普查登记工作;负责提供火化人员相关行政记录;参与人口普查死亡人员等相关数据的质量评估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做好监狱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协调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普查清查摸底、入户登记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人口普查经费和政府采购的协调保障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参加社会保险记录比对工作;配合做好人口普查行业、职业的划分工作;协助开展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普查登记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协助做好消防队营院内居住的消防人员、职工、文职人员、公勤人员以及家属等人员的普查登记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做好对个体工商户的普查宣传动员和普查登记工作;协调农贸市场区域普查登记工作。
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协调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动员工作,协调做好文化娱乐场所相关人员的排摸和普查登记工作。
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负责提供与疫情期间人员信息有关的基础数据;协助做好数据比对工作。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接待上级检查、督查及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协助做好行政、事业单位人口普查宣传,动员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积极配合人口普查登记。
长乐山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协调管委会管辖范围内普查对象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清查摸底、入户登记等有关工作。
东方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街道管辖范围内普查对象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清查摸底、入户登记等有关工作。
老下陆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街道管辖范围内普查对象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清查摸底、入户登记等有关工作。
团城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街道管辖范围内普查对象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清查摸底、入户登记等有关工作。
新下陆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街道管辖范围内普查对象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清查摸底、入户登记等有关工作。
二、工作方式
(一)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普查的重大问题。
(二)普查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会议议定,日常工作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三)领导小组重要文件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发,一般性工作文件由领导小组副组长签发。
(四)普查涉及的有关政策问题需要协调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送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后,按程序报批,涉及面较大的问题须报请领导小组讨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