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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下陆长乐山工业园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湖北下陆长乐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送﹝湖北下陆长乐山工业园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和《湖北下陆长乐山工业园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功能区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鄂水利函【2019】20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于2019年10月18日在黄石组织召开了专家技术审查,形成了审查意见,编制单位黄石市振兴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根据审查意见,对送审稿进行了补充修改,形成了《报告(报批稿)》报我局,现批复如下:

一、湖北下陆长乐山工业园区位于下陆区西端,长乐山南侧,北邻武黄铁路,南临大冶城西北工业园和罗桥新城,东西接黄石经济开发区·铁山区,总规划面积14.17km2,其中新建核心区面积约4km2。规划区内有武九铁路、大广高速公路、大广高速公路连接线、106国道,空间区位十分优越。园区基本人口规模约为8.5万人,人口密度为6000人/km2。根据湖北下陆长乐山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黄石下陆区发展和实际建设情况,工程建设的目的是:为建设“长乐山循环经济工业园”创造一个环境良好、交通便利、设施完善的发展空间,加快城区经济结构转型,实现城区产业发展的“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园区内分布有3条排洪港,分别为长乐山排洪港、新下陆西港及新下陆东港。全长分别为2.9km、7.5km、5.2km。为加强涉水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加强建设项目防洪安全,降低洪水影响,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顺利安全进行,涉水建设项目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是必要的。

二、原则同意专家审查意见。《报告》编制采用的资料较齐全,评价范围较合理,内容较全面,计算路线正确,评价结论合理,总体上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三、《报告》技术方面符合要求,采用的分析计算方法总体合适,原则同意《报告》提出的防洪影响评价结论。

四、基本同意湖北下陆长乐山工业园区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与相关规范要求的标准一致,设防标准合适,满足规范要求。

五、基本同意10处涵洞及6处明渠的补救措施,即对穿路箱涵进行加宽、加高设计,增大过流能力,并对港道宽度进行拓宽、加高港顶高度,对相应港段进行清淤处理,对港道岸坡及港底进行护砌减小港道粗糙系数,增大港道过流能力,以满足规划的防洪标准。

六、工业园区建设实施不得随意侵占港道行洪断面,也不得随意倾倒土方、建筑垃圾等堵塞港道。后期如需在港道建筑桥梁等涉单体建筑物时,建议重新上报防洪评价。

七、工业园区建设先实施防洪达标工程,确保行洪安全不影响工业园区建设,若不能先实施,应预留足够空间,以便后期进行港道达标加固,加强港道上下游统筹治理。

八、在施工过程中,你单位应落实汛期预报、预警措施,及时向当地防汛部门了解雨水情,必要时实施安全管理措施,确保防洪安全、通行安全。

 

 

黄石市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