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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

区直各相关预算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我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自2025年4月23日起,对区直各相关预算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徐咏梅

审计组成员:梅晔、汤景才、常青

保  密  员:梅晔

附件: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黄石市下陆区审计局 

2025年4月17日


附件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对于违反上述纪律者,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予以追究。

举报电话:0714-6577269(区审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