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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下陆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局属各单位:

现将《下陆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9年11月5日

下陆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深化整治工作成效。根据《关于在全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解决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纠正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坚决查处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提 升低保规范管理水平,切实发挥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整治内容

(一)坚决整治低保中的腐败问题。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低保经办人员和居委会成员特别是民政系统工作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严厉惩治区、街道两级低保经办人员和居委会干部在低保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坚决整治低保中的作风问题。坚决整治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扯皮推诿,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低保工作中不负责任、不敢担当、消极应付的问题;对待群众诉求态度生硬、作风粗暴的问题;纠正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 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及对群众举报投诉处理不及时、不彻底、不回复的问题;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问题;对各级巡视巡察、审计、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大数据比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切实抓好问題整改。对2019年大数据监督检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查找是否存在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包括资金追缴不到位、追责问责不到位;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检查、聘请第三方机构抽查等方式,重点查找低保领域中是否存在“人情保” “关系保” “错保”“漏保” “群体保”以及行政性纳入低保等问题。

(二)开展集中核对核查。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一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专项集中核对核查;摸清低保兜底保障底数,重点解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 保”、“漏保”问题。

(三)全面落实公示公开。强化低保对象社区、救助站长期公示,并按月进行更新。公布区、街道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完善来信来访来电登记和责任处置制度,并按照信访管理规定调查核实。对发现的各级干部职工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社会救助履职问责工作的指导意见》,向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移交。

四、工作安排

(一)定期督办通报。对低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检查,按月对发现问题线索进行汇总,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每月向区纪委报送典型案例和遇到的重难点问题。

(二)完善政策措施。区民政局适时开展调研或召开座谈会, 根据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在完善审核审批程序、 建立容错机制、充实基层工作保障力量等方面及时出台完善低保的相关政策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将低保专项整治作为民政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治教育、廉洁教育、法纪教育,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行动自觉,为专项整治行动打好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低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邓延才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余亚忠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社会救助中心主任刘慧琴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主任、局办公室、局社会事务中心、局基层治理中心等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各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 周密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有序推进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加大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大数据监督检查、巡视、 审计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整改全面销号;对于媒体曝光或领导批示的重大违规案件,开展专案督办,跟踪查处;要敢于较真碰硬,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 “关系保”和“骗保”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本地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整治效果。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积极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要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信访、舆情。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化解出现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