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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黄下教[2019]5号关于印发《下陆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62007 发布日期: 2019-06-21 发布机构: 下陆区教育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黄下教[2019]5号关于印发《下陆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下教[2019]5号
关于印发《下陆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
《下陆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区教育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下陆区教育局
2019年6月20日
下陆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19]18号)等文件精神,现制订我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加强统筹,整体谋划
1.统筹制定招生入学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坚持以县(区)为主,区教育局依据“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统筹辖区内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户籍学龄人口和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整体谋划制订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入学办法要求、信息公开内容和渠道,同时,区教育局根据群众反映突出的招生入学难问题进行汇总,集体研究,稳妥处置,确保稳定。学校负责招生工作具体事务,区教育局负责指导与协调。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招生。
2.统筹保障不同群体入学。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各相关中小学要确保辖区内农民工随迁子女100%在输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并与城镇户籍学生(儿童)混合编班。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要严格执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各类教育优待优惠等资助政策。
3.统筹做好教育资源配置。要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和实现教育现代化需要,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应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合理分流学生,确保2019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彻底消除65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55人以上大班额数量逐年减少,直至彻底消除大班额。原则上2019年中小学起始年级每班新招人数不超过50人。
二、合理划片,落实免试就近入学
1.推进划片就近入学。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并从我区实际出发,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结合实际,采取集团化办学、强校带弱校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2.落实免试入学制度。2019年,我区小学、初中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秋季开学时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儿童必须入学。对于未满6周岁儿童要求入学的,可根据本校学位富余情况和综合考虑儿童身心发育特点登记好报区教育局研究后予以统筹确定。
3.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各学校要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发现适龄儿童未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要及时报告区教育局并立即启动失学辍学学生劝返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以在家学习的方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认真排查,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三、规范管理,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1.实施阳光招生,做到“八统一”。区教育局招生划片方案将通过网上公示、媒体公开、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同时报送市教育局备案。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招生方案执行。
(1)统一划分学区。区教育局6月30日前下发学区划分调整方案,同时报送市教育局备案。
(2)统一公布招生信息。区教育局于6月30日之前通过工作网站、媒体报纸等渠道发布招生相关信息。各学校也要在显要位置公布本校招生范围。
(3)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各学校按招生计划招收相应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严禁超计划招生,达到计划规定的人数后如有符合条件适龄儿童要求入学的学校必须先报区教育局研究批准后才能接收学生。
(4)统一招生时间。原则上在7月1日—7月15日登记本学区完全符合条件的新生。8月15日—8月30日对进城务工子女以及户口或住房单项符合的新生进行登记。
(5)统一招生程序。7月5日之前公布新生注册登记审查内容及报到注册时间。
(6)统一审核内容。登记新生信息时,统一审查户口、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进城务工有关证明(用工合同和社保证明或居住证)等相关资料(有相关单位出示政府廉租房证明的视同有房产对待),做好新生入学的相关工作。
(7)统一公布招生名单。8月31日前公布新生名单。
(8)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31日之前,各中小学校要将学生入学通知书及时发放到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手里。
2.把握时间节点,有序做好招生工作。各学校于6月30日之前通过工作网站、媒体报纸等渠道发布招生相关信息,原则上在7月1日—7月15日以及8月15日—8月30日期间(各校可结合实际,确定学区内登记学生信息时间,但不能晚于市教育局规定时间),组织学校登记新生信息,审查户口、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进城务工有关证明等相关资料,做好新生入学的相关工作。8月31日之前,各中小学校要将学生入学通知书及时发放到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手里。
3.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探索有色小学与东校区(陆家铺小学)联合小班教育办学模式,推进全区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模式全面铺开。
4.规范招生行为,为中小学生减负。全面落实市教育局压缩特长生招生计划,直至2020年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教育机构合作招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格落实小学零起点教学规定,新生入学编班不得分重点班、非重点班,推行学生电脑随机派位编班,班主任随机抽班。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发布的“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入学挂钩的费用”规定。
5.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民办学校要严格依据招生的规范要求,制定招生简章,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予以公布,并严格依章执行。招生结果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四、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学区范围指定的学校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超过班级人数无法安排的将由区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安排。转入学校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学生学籍,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地要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五、做好招生宣传解释工作。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中小学要持续不断开展有效宣传引导工作。要利用校园开放日、招生手册等形式,向学生及其家长介绍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展示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成果,让群众了解身边的好学校。要重视入学政策宣传工作,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举措,回应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论、唯升学论的功利化倾向,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积极宣传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不因贫失学。
六、严肃纪律,强化监督检查
1.严肃纪律。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各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招生行为。保持治理择校乱收费高压态势,坚决杜绝择校乱收费行为。巩固治理乱收费成果,防止反弹。
2.严格执纪问责。进一步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查处招生学校无原则承诺、使用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的行为。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民办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对招生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中小学校,由区教育局负责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
各学校要及时制定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方案应包含招生划片安排、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责任分工等方面的内容。同时,落实一名联络员负责招生入学工作的沟通联系,确保信息联系渠道畅通。7月5日之前要将招生入学方案、联络员联系方式报区教育局杨帆同志。
联系方式:0714—5327894
附件1:2019年下陆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2019年下陆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附件1:
2019年下陆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确保阳光招生,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维护群众权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区教育局决定成立2019年秋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张移生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刘才胜 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红兵 区教育局副局长
费安妮 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熊良进 有色中学校长
高汉雄 黄石市实验中学校长
姜明中 肖铺中学校长
郭顺利 下陆中学校长
曹祥勇 铜都小学校长
李 黎 有色小学校长
刘建梁 团城山小学校长
饶国华 白马山小学校长
程新民 张家湖小学校长
张 强 袁家畈小学校长
胡源泉 下陆小学校长
黄治强 老鹳庙小学校长
杨耀宗 铁铺希望小学校长
胡前进 有色小学教育集团东校区陆家铺小学支部书记
陆宏寿 长乐小学校长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帆同志负责日常工作。举报电话:0714-5327894
附件2:
2019年下陆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计划数
序号 | 学校 | 2019年 招生计划数 | 班级数 | 备注 |
1 | 黄石市实验中学(初中) | 700 | 14 | |
2 | 有色中学 | 700 | 14 | |
3 | 肖铺中学 | 150 | 3 | |
4 | 下陆中学 | 260 | 5 | |
5 | 团城山小学 | 400 | 8 | |
6 | 白马山小学 | 450 | 9 | |
7 | 张家湖小学 | 100 | 2 | |
8 | 袁家畈小学 | 100 | 2 | |
9 | 下陆小学 | 300 | 6 | |
10 | 老鹳庙小学 | 40 | 1 | |
11 | 铁铺希望小学 | 40 | 1 | |
12 | 有色小学 | 400 | 8 | |
13 | 铜都小学 | 260 | 5 | |
14 | 长乐小学 | 40 | 1 | |
15 | 慧德学校(初中) | 100 | 2 | |
合 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