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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下市监文〔2019〕20号 关于印发《下陆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的通知

黄下市监文〔2019〕20号

 

 

关于印发

《下陆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市场监管科、团城山监管所、下陆监管所、东方山监管所:

经局领导审核、同意,现将《下陆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黄石市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6日

 

下陆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

 

为积极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按照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多部门部署开展的2019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工作要求,下陆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区范围联合开展2019 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不断优化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机制。加快适应网络市场监管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严厉打击网络市场中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为重点,遏制网络市场突出违法问题,进一步督促落实平台责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准入、竞争和消费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着力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营造良好准入环境。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依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加强对社交电商、跨境电商经营者的规范引导,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按照《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登记备案,对进入平台的经营者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及时应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做好亮照、亮证、亮标工作,依法查处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信息公示义务的行为。规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集中整治非法主体互联网应用(网站、APP等)。

(二)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安全食品及假药劣药,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以食品(合保健食品)、药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家具家装、家庭日用品、儿童用品、服装鞋帽以及劳动防护安全帽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健康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以查处大要案为突破口,组织开展集中打击,坚决守住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底线。依法开展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加强流通销售餐饮环节食品等商品抽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风险监测,净化生产源头,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依规处置互联网侵权假冒有害信息。

(三)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和网络传销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规定,严厉打击网络虚假宣传、刷单炒信、违规促销、违法搭售、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等行为。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打击传销和整治违法直销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行为,重点打击假借“微商”名义实施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  “爱心慈善”  “旅游互助”等为幌子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惩以“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等名义从事的网络传销活动。严肃查处违规推销宣传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通过组织非法寄递空包裹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平台治理,进一步加强对刷单炒信行为的监测监控。依法查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参与其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活动等行为。

(四)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营造良好广告市场环境。加强对国庆和军运会期间的互联网广告监管,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为重点,突出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重点整治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汽车买卖、收藏品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

(五)依法打击其他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有效净化网络市场环境。落实《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大对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公平格式条款、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全方位多渠道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规范涉及个人信息的合同格式条款;严肃查处未经同意收集、使用、过度收集或泄露、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行为,依法查处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为网络违法犯罪提供支持帮助的网络平台;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切实防范大数据技术对个人信息的滥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加强对网络市场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和跟踪处理,同步开展扩线深挖,力求查深查透。结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网络交易平台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行为。密切协作配合,加强对手机APP端(网络交易平台、网络订餐平台、在线旅游平台、社交电商、跨境电商以及其他网络市场新模式新业态)违法犯罪行为的研判、监管和打击查处。加大对网络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海外代购行为监管,加大对跨境电商进出口环节整治力度。加强对网络销售禁止交易商品的监测监管工作,不断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六)强化网络交易信息监测和产品质量抽查,营造良好消费环境。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探索网络交易信息监测的新方式,有效发现网络交易违法线索,及时做好相关整改、约谈、行政处罚等后处理工作。重点关注网络集中促销期、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和产品质量抽检,及时发现风险。充分履行互联网行业管理职责,对于从事虚假宣传、刷单炒信、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等违法行为,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经有关部门书面认定后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或注销备案,责令相关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停止为其提供服务。

(七)落实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营造诚信守法经营环境。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履行消费者权益、知识产权、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依法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严格落实网络销售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指导和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格审查、主体信息公示,落实知识产权保护“通知一删除”义务、显著标明竞价排名商品(服务)为“广告”义务;指导和督促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加强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管理,主动向监管部门报送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数据和平台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等信息,加强餐食配送过程管理,逐步推动外卖餐食封签,确保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指导和督促配送、邮政、快递等企业完善实名制,拒绝接收、寄递侵权假,冒商品,为执法部门核查违法犯罪线索提供支持。大力推进网络诚信建设,建立网络信用评价体系,推进网络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湖北)网络及时公示各行政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对严重网络失信行为的企业、个人列入严重失信名录,实施联合惩戒。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问题导向,增强整治合力。积极关注网络市场突发热点问题,注重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原则和理念,结合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坚持规范与整治相结合,依法依规开展网剑行动。以侵犯商标专用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刷单服务等违法行为为切入点,依法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强化网上发现、源头追溯、终端倒查,线上线下共同治理。建立健全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等制度,优化跨地域跨部门执法指挥协调联动机制。畅通“两法”衔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二)落实平台责任,推进社会共治。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综合运用联合座谈、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等市场主体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在平台治理、信息披露、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广告合规、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履行法定管理责任和社会责任,积极协助配合行政机关监管执法。充分发挥消费者和舆论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电话,鼓励消费者开展网络监管评议。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新机制。  

(三)依托系统技术,提高监测水平。充分运用  12315 互联网平台、12358 价格监管平台、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12345  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及各部门相关平台、系统,提高监管执法有效性。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关注网络集中促销期、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及时发现风险,警示违法。加强部门间信息交流反馈,推动数据信息共享。

(四)健全信用体系,强化协同共治。依托黄石市公用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的基础信息和各部门履职中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管执法信息,归集记于企业名下,通过系统进行公示。积极推动建立网络市场“红黑名单”制度,及时将重大违法失信信息和典型案例向市信用办反馈,并进行社会公开曝光,发挥部门失信联合惩戒作用,实施全网警示,引导涉网经营者增强自律意识,诚信守法。

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