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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下陆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鄂南专员办监察发现问题反馈整改责任清单》问题进行销号的函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24659 发布日期: 2021-03-10 发布机构: 下陆区人民政府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下陆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鄂南专员办监察发现问题反馈整改责任清单》问题进行销号的函
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针对《鄂南专员办监察发现问题反馈整改责任清单》文件中提出的大冶有色公司冶炼厂现场监察发现问题,我区高度重视,已督促该企业完成环保整改。
为实现外排尾气在特排限值标准下的达标排放,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冶炼厂对厂内3个主要废气排放口进行了SO2提标升级改造。改造项目于2021年1月下旬完工并投用,改造完系统开车后,经运行调试,各排口外排尾气SO2指标均稳定低于100mg/Nm3,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源排放标准》(GB25467-2010)修改单中的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后期我区将继续加强对冶炼厂外排废气指标的管控,确保连续稳定达到特排限值标准。针对“厂区脱硫塔引水管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已对漏点进行贴补,经治漏后管道无漏液现象。
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现按文件规定要求报请贵办进行销号处理。
此函。
附件:下陆区关于《鄂南专员办监察发现问题反馈整改责任清单》工作进展情况表
下陆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日
附件1
下陆区关于《鄂南专员办监察发现问题反馈整改责任清单》工作进展情况表
序号 | 交办问题 | 来源 | 需跟进整改事项 | 整改进展情况 |
1 | 1、脱硫塔二氧化硫因子目前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2、厂区脱硫塔引水管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 鄂南专员办监察发现问题反馈整改责任清单 | 督促企业完成环保整改。 | 1、针对“脱硫塔二氧化硫因子目前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制标准要求”: 为实现外排尾气在特排限值标准下的达标排放,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冶炼厂对厂内3个主要废气排放口进行了SO2提标升级改造。改造项目于2019年立项,2020年12月系统大修期间实施,项目主要改造内容如下: (1)制酸尾气深度脱硫系统在现有脱硫塔的基础上,通过在塔内增设填料层,将原有的空塔喷淋改为填料塔喷淋,实现塔内气流的均匀分布,提高气液传质效率,达到提升脱硫效率的目的; (2)环集脱硫系统提标改造内容为:①在环集系统进口增设SO2在线监测仪;②对现有喷头进行优化,将旋切流喷头改为动力波喷头;③在脱硫塔内增设喷淋层及填料层。通过以上优化改造措施,加强对系统工况的监控,同时提高SO2吸收率,以实现外排尾气的提标排放。 改造项目于2021年1月下旬完工并投用,改造完系统开车后,经运行调试,各排口外排尾气SO2指标均稳定低于100mg/Nm3,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源排放标准》(GB25467-2010)修改单中的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后期我区将继续加强对冶炼厂外排废气指标的管控,确保连续稳定达到特排限值标准。 2、针对“厂区脱硫塔引水管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安排搭设脚手架对漏液管道进行查漏,确认漏点后,对漏点进行贴补。经治漏后管道无漏液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