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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开展依法行政专项工作情况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47043 发布日期: 2023-06-20 发布机构: 下陆区司法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关于开展依法行政专项工作情况
下陆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近三年来,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法律服务,筑牢防范安全底线,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有序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去年被司法部授予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及“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一、基本情况
下陆区司法局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承办本区全面依法治区的日常工作;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和管理本区的法律援助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和管理本区的人民调解、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开展全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本区的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及区政府一级行政诉讼案件等工作;组织协调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证考试、办证、换证;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和培训工作;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备案等工作。
二、工作情况
(一)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双组长的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工作推进及任务落实情况,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一把手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监督,制定《区司法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局长的具体职责,同时,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制度。二是加强队伍管理和培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完善党对执法司法工作的领导监督机制,常态政治教育、学习教育、警示教育,每年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民法典》《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三年来全局共组织开展政治轮训7场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5场次,各类学习30余次,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果,采取请进来教等形式,加强业务学习。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邀请相关领域的行业专家为街道综合执法队员授课并进行综合测试。三是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每年对全区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目前全区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6件。三年来,共审核相关行政合同43件,文件24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67份。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三年组织两次全区性执法证考试,我区共有178人通过执法证考试,并对考试结果进行公示,我局执法权限仅限对辖区四个法律服务所的监管,三年来各法律服务所不存在违法行为,未进行行政处罚。五是做好执法监督。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开展执法督查,联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对区城管执法局及团城山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进行执法督查,抽查执法案卷、访谈一线执法人员,了解基层执法办案情况,对案卷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并指导整改;加大案件线索移交力度,2022年根据《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施办法(试行)》移交一件案件线索到区纪委。六是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及应诉。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三年来我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2件(协调当事人撤销行政复议案件40件,撤销率约为36%),答复市局行政复议案件41件,办理我区行政诉讼案件76件,民事诉讼案件1件。2023年截至5月,行政诉讼共收到26件上诉案件,10件起诉案件,共计36件行政诉讼案件;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件。
(三)坚持服管结合,全力守好平安底线。一是优化法律服务,强化法治营商“供给力”。协调区法院、区金融办探索成立金融案件诉前调解中心,推动创新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满足金融纠纷化解多元司法需求,对金融借款合同、信用卡纠纷、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合同纠纷等金融类纠纷案件开展诉前调解,2022年3月至今,成功化解金融类纠纷98件,涉案金额6000万余元。制发《关于推行全区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制度工作的通知》涉及免罚清单98条。在全区范围内定期开展合同履约专项清理清查,2021年对全区196项合同进行清理,未发现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风险情形。二是持续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三年来,下陆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99件,其中民事案件91件,刑事案件1108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3139件,今年,截至5月底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5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1438件。三是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全区三级调解网络平台已搭建,其中街道调委会4个,社区调委会37个,专业调解委员会11个(联合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周边地区联防联调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殡葬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诉前调解委员会、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涉房纠纷调解委员会、金融案件诉前调解中心),驻公安调解室2个(驻团城山派出所、驻新下陆派出所),个人调解工作室3个,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和涉房纠纷调解委员会已入驻区综治中心,全区共有专职调解员15人。三年来全区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748余件,调解成功4726件,调解成功率99.5%,协议履行率100%。2023年截止5月底,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377件,调解成功1373件,调解成功率99.7%。四是加强社矫对象的管理。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奖惩制度,组织社矫对象开展集中点检、学习、公益活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年来,累计管理社区矫正对象346人,其中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01人,解矫社区矫正对象281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65人。五是无缝对接安置帮教工作。实现了与监狱、看守所的无缝对接。扎实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大排查、大走访”专项行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目前,全区在册刑满释放人员491人,其中监所释放人员250人,解除矫正24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