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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印发《东方山街道(景区管委会)全面 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12552 发布日期: 2022-01-27 发布机构: 东方山街道
文 号: 文件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所属机构:
关于印发《东方山街道(景区管委会)全面 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机关各部门:
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东方山街道(景区管委会)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黄石市下陆区东方山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27日
东方山街道(景区管委会)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压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着力打造东方山省级示范公园特色,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文件精神,决定在东方山街道(景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结合街道(景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全面推行林长制,认真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为把东方山加快建成5A级旅游景区提供生态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辖区内森林覆盖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和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以内。
到2035年,辖区内森林质量明显提升,森林生态系统更加稳定、森林生态功能更加完善、生态承载能力显著提高、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
2.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探索“两山”理论转化的路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
3.坚持街道(景区)领导、社区联动。加强街道党工委(景区管委会)领导,建立健全以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长责任体系,明确街道(景区)、社区二级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统筹各方力量,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层级
1.分级设立林长,建立街道(景区)、社区二级林长,街道(景区)由主要领导同志担任林长,班子成员担任副林长。
社区设立社区林长,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对于林区面积较大的社区可设副林长,副林长由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担任。
各社区全面落实林长责任区域,实现林长全域覆盖。
2.建立街道(景区)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街道(景区)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街道各部门、各社区组成。
3.成立街道(景区)林长制办公室。街道(景区)应急办加挂林长制办公室牌子,承担林长制日常工作,统筹组织实施和督查考核,负责沟通协调工作。各社区应明确相应机构和人员承担林长制日常工作。
(二)责任区域
林长制责任区域划分实施行政区域管理和权属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街道(景区)林长责任区域为本街道(景区)辖区,社区林长责任区域为本社区辖区。
(三)工作职责
1.各级林长职责:
街道(景区)林长职责:负责本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制定本辖区林长制工作方案,重点承担生态公益林、退耕还林等保护职责,监督辖区内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负责对社区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社区林长职责:负责落实本社区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具体措施,做好林权管理工作,负责涉林纠纷初级处理,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生态林林长纳入社区管辖,社区应明确生态林林长职责,并做好协调、联动、督办和考核。
街道(景区)、社区两级林长开展责任区域森林资源巡查,街道(景区)林长每月巡查2次,社区林长每周巡查1次,每季度召开1次林长专题会议,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生态保护修复;依法全面保护森林资源,妥善调处林权纠纷,督促依法查处各种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组织落实森林资源防灭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措施,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生态富民;建立信息联络机制,街道(景区)、社区要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确保森林防火安全信息畅通。
2街道(景区)林长制联席会议职责: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3.街道(景区)林长制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的议定事项;了解掌握全街道(景区)林长制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协调各社区根据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参与考核、督察等工作;及时向联席会议提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森林资源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强生态脆弱、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禁止毁林开垦。
(二)加强森林资源灾害防控。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制度,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完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抓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防治工作。健全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三)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加强街道(景区)林业工作能力建设,强化对生态护林员等管护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实行森林资源保护网格化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研究制定林长制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安排,狠抓责任落实,确保2022年1月底前全面建立街道(景区)、社区两级林长制。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林长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督察考核制度,研究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重大政策措施,定期通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和林长履职情况。街道(景区)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各社区要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
(三)争取资金投入。统筹谋划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积极争取市和区投资支持。健全林业投入保障措施,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利用各方资源,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投入。
(四)加强社会监督。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资源概况、保护发展目标、工作措施、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考核问责。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将林长制考核纳入综合督查检查考核范围。落实主要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约谈有关社区负责人,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各社区要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将本季度林长制落实情况报街道(景区)林长制办公室,街道(景区)林长制办公室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