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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明确门诊购药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无处方等情况处理意见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07469 发布日期: 2026-02-01 发布机构: 下陆区医疗保障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关于明确门诊购药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无处方等情况处理意见
<回应关切>
关于明确门诊购药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无处方等情况处理意见
因部分医保部门和参保患者反映,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不提供处方底方等原因,导致门诊购药医疗费用不能正常手工(零星)报销。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作出回应《关于明确门诊购药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无处方等情况处理意见》,对以下四种参保患者无法提供处方底方的门诊购药医疗费用的手工(零星)报销进行明确:
一是处方写在门诊病历上加盖医院章,但不提供处方如下:

二是病历书写处理意见但无处方表述,提供医院证明如下:



三是门诊病历写明治疗意见加盖医院章,提供处方但不盖章
如下:

四是只提供处方但未盖章如下:

按照《湖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 年版)》要求,对以上四种情形的门诊购药医疗费用的手工(零星)报销予以受理,其它受理资料和要求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