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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收费标准公布!停车费、物业费最高不超过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11281 发布日期: 2023-02-13 发布机构: 湖北发布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收费标准公布!停车费、物业费最高不超过
湖北省政府定价的
注:上述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更新时间截止到2022年底。
根据《目录清单》,湖北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分为交通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服务收费、其他特定服务收费三大类,共计11项。
交通服务收费类别包括车辆通行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等4项;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包括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等2项;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包括垄断性交易平台服务收费、公证服务收费、司法鉴定服务收费、住房物业管理费、危险废物处置费等5项。
《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因国家和我省价格政策调整造成管理方式变化的,收费项目自动进入或退出目录。省发改委强调,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收费标准,违规设立的涉企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