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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3-07-03 来源:下陆区住保局    

陈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城市社区内电瓶车停车棚及安全充电桩等设施建设》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社区安全性管理和物业企业规范性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其次您所提到的小区楼道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乱停乱放、破坏环境等问题确实存在,尽管现有的社区和物业企业一直在严格禁止居民飞线充电,但有些小区的物业管理由社区负责(管理力量有限),未选聘正规的物业公司服务小区,即使选聘了物业公司也未按标准化服务水平对小区进行管理,再加上居民为了图方便、图便宜存在侥幸心理,私自搭设飞线充电,导致社区和物业企业管理问题不断、力不从心,一定程度上激化了业主与物业的矛盾,为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埋下了隐患。

社区规范化管理问题种种,根本问题还是历史遗留和社区工作新旧机制管理衔接存在一定的问题。目前,您的建议非常切合市委市政府以及区政府推进基层治理改革的相关意见,我局已多次组织召开“优质物业进小区工作推进会”、“物业小区管理工作推进会”,同时与区直部门联合印发出台多个文件及改革措施,如与区文明办联合印发的《关于授予宏维星都等28个物业小区“下陆区文明示范小区”的通报》、与区民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下陆区业主委员会运行规程(试行)>的通知》、与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三方联动”机制>的通知》,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落实物业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发改委也印发了《黄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通过党建引领“三方联动”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质效,由社区、物业企业、业委会代表综合发力,共建共治,包括对社区和物业企业展开综合化专项培训、公共受益公开用于加快启动社区自行车棚改造、增设电瓶车充电设施等缺口部分支出、配合区创文办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杜绝私搭乱建等现象,避免无序停车影响居民正常出行、不规范充电和设备老化引发火灾事故、破坏居民居住环境等隐患发生。

另外,公共受益业主所有、强化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物管与业委会的对话机制、规范物业行业管理制度、采用星级评比红黑榜等内容,也能让重新业主认可物业企业并主动支持、配合社区和物业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了问题数量,在维持物业企业稳定收益的同时,又增强了居民生活幸福感。

陈实委员您所提建议具有共性,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按照实事求是、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原则,积极与街道社区加强衔接,督促、指导物业企业配合落实,全面落实物业全覆盖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大对住宅小区基础建设的政策性引导,化解管理难的困局。后续的创文治理、选聘物业公司、优质物业进小区以及“文明示范小区”评比工作,我局将根据实施方案认真予以组织,届时也邀请您作为考评组成员参与相关评比工作,共同促进城市社区管理水平的提升。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