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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印发《2023年下陆区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42957 发布日期: 2023-04-26 发布机构: 下陆区卫健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关于印发《2023年下陆区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医疗机构: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 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以及区纪委关于《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区卫健局联合区医保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2023年下陆区医疗机构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下陆区卫生健康局 下陆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6日 2023年4月26日
2023年下陆区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以及区纪委关于《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区卫生健康局联合区医保局在全区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专项治理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改善患者就医体验、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目标,从规范医疗行为入手,有效遏制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行为,有力治理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治理范围
全区各基层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的其他机构。
三、治理内容
(一)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的重复检查、过度检查问题;
(二)分解收费项目、无收费目录套用其他收费目录收取费用的检查问题;
(三)未经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进行的特殊检查问题;
(四)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等国家(省)重点监控药品的不合理使用问题;
(五)处方(医嘱)中用药适应证不适宜、用法用量不适宜 (给药途径、单次用量、日剂量、给药频率)以及重复用药等不合理用药问题;
(六)其他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不合理检查及用药问题。
四 、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牵头统筹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医疗管理、临床、药学专家开展交叉检查,对医疗检查、用药的必要性、合理性、规范性进行论证;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及时查办,对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保部门规定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责令整改;督促各医疗机构加强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建设和应用。
(二) 医保部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药品,在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重点关注各类不合理检查及用药问题,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严肃处理。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旬)
各单位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制定专项治理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内容、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于4月底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联络员名单报至区卫生健康局。
(二)集中治理阶段(11月底)
1、自查自纠。区卫健、区医保部门组织各基层医疗机构认真对照治理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对账销号。其中,5月中旬前完成第一轮自查自纠,随后转入常态化。
2、督导检查。区卫健、区医保局将组织督导检查专班,采用抽检等方式,重点对辖区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针对重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组织专项督导检查。
3、追责问责。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对主动说明情况、整改纠正、消除影响的,依法依规从轻、减轻处罚或不予追究。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整改落实、问题查处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底)
区卫健局会同区医保局,采取抽查核实、走访谈话、问卷调查、“回头看”等方式,对本辖区内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成效,查缺补漏。各基层医疗机构对各自专项治理工作分别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专项治理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认识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专项治理对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靠前指挥、督促指导,党员、干部带头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找准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深层次的问题,把对策提实,着力从思想根源和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医务人员充分认识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的危害性,自觉抵制行业不良风气,自觉规范医疗行为。要加强正反典型宣传和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广泛宣传专项治理的重点及工作成效,发动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提出意见建议、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并作出评价,夯实专项治理工作的群众基础。
(三)严格考核总结。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 2023年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专项治理考评标准(附件1),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将对各基层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实、执行不力,甚至治理整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格追究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对考核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出台有力措施,强弱项、补短板,达到以考促建、促治的目的。
各基层医疗机构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8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分别将专项治理阶段性工作总结、全年工作总结及工作台账报送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定期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后报至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 张明 15971516765
区医保局基金监管科 刘印育 17871850168
附件:1.2023年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专项治理考评标准
2.2023年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3.不合理医疗检查法规政策提醒告诫书
4.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线索清单
5.自查病历数据汇总表
6.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典型案例汇总表
7.医疗机构医疗检查和用药情况汇总表
8.联络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1
2023年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专项治理考评标准
单位: (医疗机构) 总得分: |
考核项目 | 评价内容 | 分值 100分 | 评分细则 | 得分 |
一、工作部署情况 | 医疗机构是否制定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是否明确责任分工,是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能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 10分 | 一项未落实扣2分。 | |
二、自查自纠情况 | 是否按照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是否围绕重点治理内容开展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是否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或整改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对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 10分 | 一项未落实扣2分。 | |
三、举报投诉情况 | 是否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信箱;对公开征集的问题线索是否建立专门台账;是否形成严格的研判、交办、督导、反馈等环节;是否对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保部门规定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 12分 | 未建立台账扣5分;其他一项未落实扣1分。 | |
四、督导检查情况 | 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保部门督查发现问题,是否及时整改到位;是否对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比对核查,形成清单台账。 | 12分 | 未及时整改到位扣4分;未对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比对核查扣3分;未形成清单台账扣3分。 | |
五、线索移送情况 | 是否按要求将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向相关部门移送,是否存在不及时移送问题线索,或只移送部分问题线索等行为。 | 10分 | 发现问题线索未移送不得分,移送不及时,每发现一条扣1分。 | |
六、追责问责情况 | 是否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力、问题查处不力的科室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 10分 | 一项未落实扣5分。 | |
七、建章立制情况 | 针对普遍性、系统性问题,是否建章立制,是否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是否进行通报曝光。 | 10分 | 一项未落实扣2分。 | |
八、数据报送情况 | 是否按照时间节点如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数据;报送的阶段性工作小结、年度总结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 10分 | 一项未落实扣2分。 | |
九、教育引导情况 | 是否开展宣传教育,进行正反典型宣传和警示教育,引导医务人员充分认识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的危害性,自觉抵制行业不良风气,自觉规范医疗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 | 10分 | 一项未落实扣5分。 | |
十、媒体宣传情况 | 是否通过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治理的重点及工作成效,开展典型案例宣传。 | 6分 | 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宣传赋3分,开展典型案例宣传赋3分,满分为6分。 |
附件2
2023年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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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医疗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项目 | 分类 | 动员及调度情况 | 自查自纠情况 | 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情况 | 宣传报道情况 | 制度建设情况 | |||||||||||||
召开动员部署会的时间 | 召开调度会、推进会次数 | 参与自查自纠人数 | 自查发现问题总数 | 已整改问题数 | 部门自行处理人数 | 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数 | 总数 | 其中:自办 | 其中:转办 | 办结数 | 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数 | 主流媒体报道数 | 政府网站、政府微信客户端报道数 | 治理成果公布 | 总数 | 新建数 | 修改完善数 | ||
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 总数 |
附件3
不合理医疗检查法规政策提醒告诫书
为了加强各基层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切实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根据区纪委《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我辖区基层医务人员发布提醒告诫书。
一、诊疗过程遵循优质、高效、安全、便捷、经济的服务原则,严禁诱导病人过度医疗;做到检查、治疗、用药与疾病相符;医疗消费透明化。
二、严格掌握各种检查的指证,遵循先常规后特殊的检查原则;遵循医疗资源共享原则;严格落实特殊检查审批程序。
三、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制度,确保医疗安全,同时做好与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告知。
四、对存在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违反有关规定的医务人员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