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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卫生健康局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财务函〔2020〕250号)精神,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函〔2020〕633号)《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全面落实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提出“建立和强化医疗机构长效监管机制”要求,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完善我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监管体系,坚决杜绝系统性风险和重大违法问题出现。

目标任务:结合“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采购工作中暴露的短板和不足,强化依法采购,建章立制、强化内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构建监管体系,持续完善采购监管工作长效机制,有效杜绝政府采购系统性风险问题等重大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出现。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并明确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彻底规范我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二、工作机制

(一)领导机制。一是各单位成立预算管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明确部门职责。二是各单位制定具体行动实施方案,开展预算管理具体工作,并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三是各单位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单位专项行动,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本单位专项行动进行指导、督促和评估,组织开展自查工作。

(二)协调机制。一是由我局牵头,各单位落实专项行动具体负责人及联系人,以QQ群的方式加强各级沟通联系,确保各项工作精神及时准确传达。二是建立月报告制度,每月各单位向我局报送上月工作情况。

(三)督查整改通报机制。一是各单位在每月上报的月报中附加相关佐证材料,针对发现问题进行线上审查或者线下督查。二是各单位依托省卫生健康委建立的督查专家库,开展督查工作。三是按照自查自纠-督查-整改-核查-再整改-通报的方式,确保督查整改高质高效落实。四是我局将针对整改不力、避重就轻的单位进行不定时通报。

三、规范内容

(一)严格依法依规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做到应采尽采,坚持管采分离,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体系,细化各项制度措施和办法。要严格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力。全面总结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按照相关规定实行紧急采购工作开展情况,探索建立防疫、抗震、救灾等紧急采购工作机制,规范紧急采购工作程序。

(二)严格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强化预算编制管理,坚持预算约束,按照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不得随意调整和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确需调整和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的需报我局审批。政府采购资金必须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一律不得采购,未经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一律不得执行。严禁以任何形式分解政府采购预算和分解政府采购项目规避招标。

(三)严格合理制定招标文件,认真执行履约验收。招标文件制订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和程序要求。采购需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要充分进行市场调研,充分征求供应商、专家意见,科学合理论证,合理确定采购商品和服务。要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组织需求论证和招标文件复核工作,应规避本单位人员参加。招标文件严格落实《成都市政府采购文件负面清单(货物和服务类)》要求,严禁设立排他性、指向性技术参数和指标,严禁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准入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严格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规定的格式、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进行公告。

(五)严格执行集中采购、进口产品和单一来源采购规定。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要求,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应当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项目,必须交由政府采购机构组织实施。涉及进口产品采购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如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应充分调研后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依法规范合同签订、公示和备案。各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内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单位负责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对采购合同进行认真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是货物名称、主要技术指标及配置、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是否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相符。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堤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追加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七)依法妥善处理质疑、投诉。针对采购活动中的询问、质疑和投诉,要有效应对、妥善处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采购人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八)依法妥善保存采购过程性文件。各单位要加强采购业务的记录管理,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鼓励采用纸质形式和电子文档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存。

(九)严格内控管理和监督检查。要将政府采购管理作为经济管理年和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重要内容,建立权责清晰、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体系。招标文件制订人员与参加论证和评审人员相互分离;经办采购的人员与负责采购合同审核、验收人员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充分发挥单位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部门对采购活动的监督作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其中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采购计划编制执行、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文件制订、是否设立排他性和指向性技术参数和指标、是否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准入条件、专家论证情况、采购审核审批事项情况、采购活动组织情况、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是重点监管内容。近期,要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采购作为重中之重开展检查。同时,单位要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政府采购问题必须按照要求限期整改。

(十)加强培训和能力建设。要有计划地开展本单位领导班子和涉及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培训,进一步强化依法采购观念。要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在人员配备、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有条件的单位要单独设立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十一)严格追究违法违规责任。对于违反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规定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除按照规定追究单位有关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应当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行动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0年9月-10月)。各单位完成《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研究制订和动员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0年11月-2021年6月)

1.自查自纠,建立台账。各单位先行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问题并建立问题台账。建立紧急采购工作机制,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政府采购工作有序、安全、高效开展。

2.落实整改,适时督导。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台账,各单位需及时落实整改,并持续修订完善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制度。根据各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我局将适时开展督导,核实整改工作,推进专项行动进展。

(三)督查阶段(2021年7月-2021年12月)。针对组织实施阶段发现的问题,根据各单位落实整改情况,我局将组织专家开展“回头看”督查行动,对整改不力、避重就轻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屡查屡改、屡改屡犯的单位,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全面总结阶段(2022年1月-6月)。梳理总结专项行动特点、亮点和经验,宣传推广典型案例。我局将于2022年4月前将各单位政府采购专项总结材料报送市卫健委。

(五)制度完善阶段(2022年7月-12月)。我局将根据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各单位交流总结经验,制定完善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印发《成都市郫都区卫生健康局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情况通报》等文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采购工作管理制度体系,确保取得政府采购管理专项行动全面胜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把专项行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搞好思想动员工作,要将政府采购各项要求贯穿于业务工作和管理工作的每一个层级、环节和流程。严禁走过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各单位领导班子要专题研究制订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每位班子成员都要立足分管的部门和事项,落实落细落地责任分工和各项管理要求。

(二)严肃整改,狠抓落实。各单位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整改。我局将加大督办力度,实施跟踪督办,对整改不积极,措施不到位的,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的责任。各单位要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用制度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建立政府采购管理长效机制。

(三)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各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深入挖掘政府采购领域的创新举措和先进经验,我局将推广一批管理规范、效果良好的典型案例,以促进各单位间相互学习。

(四)密切沟通,全力推进。各单位联络员添加QQ群,于2020年9月30日前报送《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联络员信息表》,另自2020年10月起至 2022年专项行动结束,各单位应定期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报送时间为每月3日前报月报、每年7月10日前报半年总结和12月10日前报全年总结,其中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我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1:区卫生健康局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三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区卫生健康局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三年专项行动联络员信息表

 

 

下陆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8日


下陆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098日印发


附件1:

 

区卫生健康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

管理三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长:张    区卫生健康局党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爱民  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唐梦盈  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国健  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区卫生健康

服务中心主任

  员:左丽君  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

    区卫生健康局公卫科负责人

    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负责人

万晓芳  区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

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专项行动日常组织、协调、督导等相关工作。


附件2:

 

区卫生健康全面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

管理三年专项行动联络员信息表

 

单位名称:下陆区卫生健康局


姓名

职务

手机号码

办公电话

备注

负责人

张楠

局长

13807233205

5317280


联络员

李加本

办事员

13872118839

5317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