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名 称: 下陆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排名实现进位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73928 发布日期: 2023-09-22 发布机构: 下陆区生态环境分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下陆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排名实现进位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由参与考核的PM2.5、PM10、O3、NO2、SO2、CO六项污染物浓度值分别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的比值之和计算得到,反映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综合状况。
今年以来,下陆区围绕《黄石市大气污染防治“三大”治理攻坚战役和“六大”专项提升行动计划》各项要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积极推动辖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1-8月份下陆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77,全省113个县市区中排名第67位,与2022年同期相比实现进位,排名提升7位;与2021年同期相比实现大幅进位,排名提升28位。重点推进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推动重点排放大户停产整改。辖区大冶有色冶炼厂、新兴管业分别于今年4月、5月份全面停产整改,加快无组织烟气散排整改,推动钢铁铸造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停产改造期间全面减少了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截至9月6日,下陆区PM2.5平均浓度为31.5μg/L,全市所有县市区中最低。
二是严格落实各类交办问题整改。针对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的大气监督帮扶交办问题和调查线索,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检查核实,建立问题清单、及时下达整改、定期开展调度,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问题整改,截至目前,生态环境部两轮现场监督帮扶交办各类环境问题8个,已完成整改7个,整改完成率87.5%。
三是加快推进大气治理项目实施。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谋划了43个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加快推动大气污染深度治理,通过治理强化污染物减排效应,截至目前43个项目已完成33个,其余10个正在序时推进。
四是强化涉气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强化执法监管,重点围绕环境管理制度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无效低效设施排查、群众举报投诉等开展执法检查,对立行立改问题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截至目前,共检查涉气企业20余家,立案3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处罚金额6万余元。
五是持续开展四大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城区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涉VOCs企业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生物质锅炉、加油站和汽修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过去关注不够的重点涉气排放领域开展专项治理,积极减少污染排放。
下一步,下陆区将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持续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做好秋冬季颗粒物管控,切实加强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重点企业排放管控、重污染天气管控和露天焚烧管控,积极推动下陆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