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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全面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方案

下陆区市场监管领域各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省、市相关规定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和黄石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第3部分“跨部门联合抽查”地方标准精神,全面推行我区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特制定《下陆区全面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方案 》,请遵照执行。

下陆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下陆区全面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和黄石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第3部分“跨部门联合抽查”地方标准精神,全面推行我区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狠抓政策配套和督促落实,在各部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基础上,加快推动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确保到2023年底,跨部门联合抽查率不低于80%

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联合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确保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依法有序开展。

坚持公开公正透明。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切实做到联合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文明公正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联合协同推进。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强化信用联合惩戒。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强化抽查结果在信用联合惩戒工作中的运用,严厉惩处违法失信行为,增强震慑力,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确定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模式

要按照科学筹划、统筹安排的原则,确定联合随机抽查实施的规模、涉及的范围,采用综合大联查、风险分类联查、专项整治联查等模式开展本地区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工作,确保监管效能、节约执法成本。

1、综合大联查模式。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牵头,通过不定向方式确定抽查对象,根据经营范围、行业分类、职责权限等确定参与部门,参与部门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照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一次性完成对检查对象涉及所有事项或确定事项的检查。

2、风险分类联查模式。建立健全抽查对象风险分类监管机制,整合归集本地主要市场监管部门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风险类、处罚类、投诉举报类监管信息,利用现有各类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上述信息分类归集并记于抽查对象名下,形成对市场主体风险等级和行业、领域风险等级的预判。要根据对市场监管风险的研判和社会有关舆情信息,确定抽查对象、范围、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参与部门,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检查。

3、专项整治联查模式。采用随机联查的方式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和抽查事项,在特定领域开展跨部门随机抽查。相关抽查部门定向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检查。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探索其他适合本地实际的联查模式。

(二)建立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

1、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统筹按照《黄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2021年版)》和《黄石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执行,确保抽查工作有据可依,避免了执法的随意性和主观性。

2、建立联合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以行政区划、主体类型、职责范围为基础,建立健全联合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联合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要涵盖政府部门所有依法监管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涵盖各有关部门持有相关监管业务执法资格证的执法检查人员。建立健全“两库”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分类准确、涵盖全面、更新及时。

3、制定联合随机抽查实施计划。要针对联合随机抽查的特点,依法制定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实施计划。明确联合随机抽查的组织领导、抽查程序、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处理程序、抽查结果公开、后续监管衔接等。对多个检查事项涉及同一抽查对象的,要予以整合,一次性完成检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执法。

(三)加快抽查监管平台和配套制度建设

1、推广互联网+联合随机抽查平台。按照“统一、共享、规范、高效”的要求,加快联合随机抽查平台的推广应用,对联合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将“一单两库”等信息录入平台数据库,为开展联合随机抽查提供信息化支撑。

2、建立信息公开机制。按照河间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联合随机抽查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布年度联合随机抽查计划、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结果,加强社会监督。

3、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大力推进监管信息的统一归集、互联共享,强化大数据分析,通过综合对比、科学筛查、风险分析等,进一步明确“双随机”监管重点。对监管重点要通过定向抽查和增加抽查比例、频次,加大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双随机”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4、健全后续监管制度。按照“谁抽查、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抽查结果记于被抽查对象名下,并向社会公布。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对联合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

5、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将联合抽查结果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并依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抓紧制定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计划,全力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切实解决问题。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中的部门职责、推进措施、进展情况和改革成效,鼓励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强化联合抽查理念和协同配合意识,不断提高综合执法能力。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沟通、协调,不断提升联合随机抽查监管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加强督导考核。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建设责任,认真抓好组织、指导、督促、推进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