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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做好全区范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消除各领域各行业安全隐患,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湖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黄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我新区实际, 2020年至 2022,开展生态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社区和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 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三个必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新区社会事务办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认真落实2个专题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收听收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社区、各企业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社区和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线上线下安全教育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主体学习活动纳入新区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常识、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三是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重点任务。认真落实《中共下陆区委 下陆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下发〔2018〕3号),按照重点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全面推进工作落实,对已落实的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要求,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按照《黄石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新修订)要求,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能力建设,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评估和危险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企业在一定范围内公告风险主要内容、防控措施、防控责任制度。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排查方法和处置整改措施。规模以上企业存在较大风险企业全面应用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实现企业全方位、各环节、全过程隐患有效排查治理。四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辖区所有企业对现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有针对性修订完善,加强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周延性、缺失性分析评估。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二)重点开展9个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学习。学习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二是完善管理体系。2021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健全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配备检测报警设备,提高安全条件;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安全管理。三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制度落实年”主题活动,推进安全设计复核五项制度落地全面推广岗位“四知卡”(岗位风险、岗位责任、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应急处置)、设备健康档案管理、非常规安全作业清单管理法、重大事故隐患成因溯源制度;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违”专项行动;督促危化企业开展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提升工程,提高危化企业从业人员准入门槛。

2.消防安全整治。一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老旧小区养老院三合一等老旧场所及彩钢板、电动自行车、校外培训机构、民宿等新材料、新业态火灾高风险场所领域,落实综合监管,分类施策、分类整治,开展三年整治,督办整改一批严重、突出问题,到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二是全面加强危化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强化风险管控及力量建设,建立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

3.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依法依规处违法建设行为,开展私搭乱建专项整治,对违规建筑坚决拆除二是严格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区域消防安全监管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整治,三年内完成全部在建工程和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排查,对重点问题列出整改清单,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

4.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清理。对可能产生危废物品企业、医院、学校进行梳理,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防止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二是加强监管。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核查大力宣传《湖北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配合相关部门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三是加强评估。加大对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加强环境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5.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提高企业自查自治水平。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防机制,推进企业开展常态化特种设备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地方标准,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标准规范化建设,落实特种设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提高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配合区相关部门分阶段分步骤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包括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安全专项整治,电梯安全专项整治特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等通过系列整治行动,推动城市安全发展

6.商贸服务业安全整治。一是对商贸存储、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整治商贸物流、货物仓库存储不符合安全规范规定,存在突出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健全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二是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控机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督查机制,加强安全防范。

7.城镇燃气安全整治。一是配合区相关部门推进新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实施隐患排查分级治理和安全隐患闭环整治,2021年底前落实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整体提高新区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二是配合区相关部门开展城镇燃气领域违法违规集中整治行动,健全成员单位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不按规定实施气瓶实名制管理的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三是严厉打击新区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全燃气行业市场秩序。

8.地质灾害安全整治。一是持续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推进实施七大工程,加大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力度,持续推进监测网建设,提高专业监测点覆盖率。加大防治项目督办力度,采取信息化平台监管和现场督办相结合的方式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加强质量、安全和资金使用监管,组织开展专项绩效评价、考核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二是加强重大工程活动的选址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强重大工程选址安全管理,督促责任单位落实专业评估单位的意见建议,切实避免因重大工程活动造成地质灾害隐患。

9.房屋安全整治。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运动场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三)努力提升四项能力

1.人员素质能力提升。一是开展线下培训行动。采取督促检查、企业激励等方式,鼓励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企业职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在岗职工、新上岗员工、班组长和全区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安全生产理论、业务培训,力争三年内全区高危行业企业的在岗员工全部接受轮训一遍。二是利用网络培训平台扩大覆盖面。对于无法参加线下培训的人员,鼓励参加湖北省安全生产网络系统等培训平台。争取在三年内让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50岁以下员工全部入网学习,接受安全生产教育

       2.执法检查能力提升。一是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按照“三个必须”和“一企一执法主体”的原则,根据不同时期、不同行业领域周期性、季节性安全生产风险特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二是落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力争做到执法全过程、全信息载,可回溯、可共享三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和重大危险源监管。

       3.宣传教育能力提升。一是通过媒介宣传。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新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安全生产监管经验和做法,加强舆论引导,把握正确方向。二是通过活动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楚天行等活动,利用报纸、网络、移动平台、户外广告屏、宣传栏、宣传横幅等载体,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具体案例、应急知识和公益广告等内容;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和广大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隐患,营造安全生产随处可见的良好工作氛围。

 4.应急演练能力提升一是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能力培训。提高企业组织演练能力,熟练掌握实兵演练和桌面演练的方法技巧,从根本上扭转不会组织、只演不练的现象二是探索建立应急预案演练常态机制。建立应急预案演练报备制度组织对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着力推进重点工程。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一是按标准建设消防通道。所有新建筑及新建住宅小区必须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小区物业加强检查,严禁车辆、杂物堵塞消防通道行为。二是按要求排查整治占用消防通道行为。社区牵头,列出时间表,对辖区所有老旧建筑和居民小区进行统一排查,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对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迅速恢复原貌,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对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的,责令立即腾退,保证畅通,利用私家车等反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行为,严肃做出处罚。为解决居民停车问题,可就近规划停车位,实在难以规划的,引导居民利用周边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可实行优惠停车。

三、进度安排

 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上旬)。

制定印发《生态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措施。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宣传上级精神,将集中整治具体部署传达到社区、和各类企业。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中旬至12月)。

各社区、各企业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影响制约安全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尤其是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各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各社区、各企业要加强会商研判,精准施策,通过推广成功经验,强化安全保障,强化追责问责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总结我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各社区、各企业要逐月按方案组织实施并于每月底报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半年、年度向新区社会事务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新区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各社区、各企业要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属地管理”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原则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二)开展细致检查。

各社区、各企业要压实监管责任,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督查检查,检查要从严从细,排查要到边到底。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出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企业要加大自查自报自纠力度,自觉主动落实主体责任。

(三)严格问效问责。

各社区要加强对辖区企业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推进整治工作落实。新区定期对各社区企业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开展督查巡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进行问责。对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办,对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生态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30日

 

 

附件:

 

生态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  明     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何金华     党工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黄志明     党工副书记

袁丹丹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虞加兴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邹  凯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主任助理

成  员:袁长征     政法办主任

                   吴       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丁素娟     袁家畈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程冬生     老鹳庙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饶书民     蜂烈山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江建军     江洋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王强胜     王寿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邹凯担任,成员由吴昊江浩组成,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指导、督办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