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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下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组成人员和工作机构的通知

街道(园区)区防指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5年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立足防大汛、抗大旱、保安全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下陆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现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和工作机构调整如下:

一、调整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员

      长:宛小林  区委书记

负责全面指挥

区委副书记、区长

(负责全面指挥

常务副指挥长:  区委副书记

                    (协助全面指挥)

马哲强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协助全面指挥,应急救援避险分指挥部指挥长)

长:彭学锋区委常委、区人武部部长

(协助全面指挥、负责部队和民兵应急抢险组织协调、人员疏散工作)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协助全面指挥,负责城市排渍、城市抗旱、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城市防涝防分指挥部指挥长、地质灾害防御分指挥部指挥长)

  区政府副区长、下陆公安分局局长

协助全面指挥,负责防汛抗旱期间治安保卫工作

  区政府副区长

(协助全面指挥,负责生态环保污染防治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和红十字会防汛抗旱工作,水环境安全分指挥部指挥长)

区政府副区长

(协助全面指挥,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水(库)山(塘)港(渠)防御分指挥部指挥长)

      员:长乐山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主任

(负责组织指挥长乐山工业园区防汛抗旱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落实区防指的工作安排,承担区防指交办的防汛抗旱有关工作)

东方山街道党工委书记、主任

(负责组织指挥东方山街道防汛抗旱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落实区防指的工作安排,承担区防指交办的防汛抗旱有关工作)

老下陆街道党工委书记、主任

(负责组织指挥老下陆街道防汛抗旱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落实区防指的工作安排,承担区防指交办的防汛抗旱有关工作)

团城山街道党工委书记、主任

(负责组织指挥团城山街道防汛抗旱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落实区防指的工作安排,承担区防指交办的防汛抗旱有关工作)

新下陆街道党工委书记、主任

(负责组织指挥新下陆街道防汛抗旱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落实区防指的工作安排,承担区防指交办的防汛抗旱有关工作)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协助指挥长、副指挥长开展防汛抗旱工作)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协助指挥长、副指挥长开展防汛抗旱工作)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负责防汛抗旱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负责宗教场所防汛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负责防汛抗旱重点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做好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立项工作)

区教育局局长

(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防汛抗旱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监督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和措施;负责监督学校选址避开行洪通道及洪水泛滥区)

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负责全区电力调配,电力、通信应急保障工作;做好企业防汛工作;配合区防指征调企业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协调有关工业产品应急生产)

区民政局局长

(负责福利机构、救助机构的防汛工作,督促协调做好福利机构、救助机构防汛准备及内部人员的安全保护,灾后修复或重建)

区财政局局长

负责防汛抗旱有关经费保障工作;协同向上级争取防汛抗旱补助经费;负责相关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

区住房保障局局长

负责危房及住房安全度汛工作

区建设局局长

负责全区建筑工防汛抗旱工作,调动城乡建设工地机械、人员投入防汛抢险,落实建筑企业在建工地安全度汛工作)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长

负责城市防排渍、供水、协助抗旱工作

区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洪水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山洪灾害防御相关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和信息共享工作;承担水利工程涉水技术支撑工作;指导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水旱灾害防御调度演练;组织指导全区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工作)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负责开展旅游景区防汛抗旱工作)

卫生健康局局长

(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转送、医疗救护以及急需药品和医疗物资的紧急调配等工作;灾情发生后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灾区辖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负责编制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防汛抗旱险情、灾情统计上报;组织指导区防汛抗旱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等灾害救助工作,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加强全区防汛抗旱督查检查工作;统筹指导全区防汛抗旱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拟定全区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全区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防汛抗旱物资和应急救援装备调拨、紧急配送;组织协调全区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和救灾工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负责农()贸市场防汛灾工作)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防汛抗旱应急车辆保障调度工作)

区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负责指导全区商贸服务业安全度汛工作)

下陆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防汛抗旱期间治安保卫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陆区分局局长

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开展对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调查、勘察、监测预警和救援技术支撑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下陆区分局局长

负责工业污水排放监管工作

下陆消防救援局局长

负责防汛抗旱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

下陆警大队教导员

(负责防汛抗旱交通安全保障工作)

挥部下设办公室,分别设在区水湖局区应急局,主要负责全区防汛抗旱日常工作的统筹、调度。区水湖局区应急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区水湖局区应急局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如有变动,由对应分工的领导自行接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负责人自然替补,并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健全防汛抗旱工作职责,成立防汛抗旱分指挥部

为全面落实叫应机制,压实防汛救灾主体责任,根据我区防汛工作实际,成立五个防汛抗旱分指挥部,以形成防汛工作合力。

(一)应急救援避险分指挥部

指挥长:马哲强

牵头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区人武部

责任单位:各街道(园区)、区建设局、区住房保障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消防救援

职责:负责全区组织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对受灾区域进行紧急救援,组织群众安全疏散避险,完善应急避险预案和制定各项应对措施负责督促各街道(园区)、相关部门做好危房、低洼院落、高边坡工程突发情况的应急救援和转移工作;各街道(园区)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开展应急避险宣传教育,指导群众开展应急避险训练,增强群众防汛抗旱意识和能力。

(二)水(库)山(塘)港(渠)防御分指挥部

指挥长:熊伟

牵头部门:区水利和湖泊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园区)

职责:负责全区水库、山塘、排洪港防汛工作。指导相关街道(园区)应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承担水情、雨情预报预警和信息共享工作;完善防汛抢险预案,做好水库、山塘、排洪港汛期巡查工作;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防汛应对部署、水情信息、处置措施等情况,承担防汛抗旱涉水专业技术支持工作。

(三)水环境安全分指挥部

指挥长:伍康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下陆区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园区)、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职责:负责街道、工业园区、产业园企业工业污水排放监管,对工业污水排放进行监测,做好防汛期间突发水环境事件调查,督促相关企业做好污水排放工作,确保汛期水环境安全,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四)城市防涝防渍分指挥部

指挥长:占钢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园区)、区建设局、市生态环境下陆区分局区水利和湖泊局

职责:负责全区城市排涝工作,做好城区排水管网的管理,确保管网疏浚和畅通及道桥涵隧、排水与污水处理、污水提升泵站管养和维护、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户外广告牌、地下车库等公共设施安全防范。组建应急抢险队伍,落实抢险装备、物资,对重点易渍水道路、隧道,制定城市内涝防汛应急预案,做好防范应对措施。

(五)地质灾害防御分指挥部

指挥长:占钢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陆区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园区)、区建设局、区族宗教事务局

职责: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预防,汛期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为地质灾害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指导,落实专人定期对地质灾害点进行巡查,发现风险及时处置。

三、压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

防汛抗旱期间,街道(园区)第一书记和负责联系街道(园区)的县级领导负责包保街道(园区)的防汛抗旱工作;五个一工作包保县级领导负责包保所在社区防汛抗旱工作;街道(园区)班子、干部包社区,社区干部包户到人责任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构建统一指挥、上下畅通、协同配合的防汛抗旱工作体系。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执行、落实上级和区指挥部各项指令,统筹、调度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全力开展工作;各分指挥部牵头部门负责统筹执行职责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各责任单位负责落实区防指各项指令、决定,以确保全区汛期安全稳定。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各项纪律,按照《下陆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下陆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明确的有关规定,各级责任人员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现场巡办,在防汛第一线体现责任担当,保持通讯畅通,保证上下政令畅通、闻令而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第一时间报告重大险情、灾情信息,严禁瞒报、迟报、漏报。强化执纪问责,以铁的纪律保证防汛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下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