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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印发《下陆区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34405 发布日期: 2025-04-22 发布机构: 下陆区应急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关于印发《下陆区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园区):
为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委员会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应急指挥部建设,完善应急指挥机制,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下陆区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下陆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2日
下陆区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委员会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应急指挥部建设,完善应急指挥机制,保障区委和区政府指挥处置灾害事故能力,现就下陆区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下陆区应急指挥部是应急管理部门服务保障区委区政府指挥处置灾害事故的综合应急指挥平台,为区委、区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和“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或专项指挥部开展应急指挥处置提供支撑保障。下陆区应急指挥部以高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为主线,纵向与省、市应急指挥部及各街道(园区)形成上下贯通、一体应对的应急指挥部体系;横向与下陆区相关部门、重点单位、重点企业和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实现视频联通、平台互通、信息共享,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联调联战的应急指挥网络。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下陆区应急指挥部全部完成下陆区应急指挥部指导清单达标建设,指挥场所、设施设备统一规范,指挥通信满足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情况保障需求,重点行业领域数据全面接入,应急指挥机制更加完备,值班值守、信息报告、会商研判、决策支持等基础能力显著增强,成为区委、区政府应对处置灾害事故的主平台。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应急指挥部基础建设
1.指挥值守场所建设。
根据灾害事故特点和应对处置实际需求,配齐指挥大厅、值班室等基本场所,空间布局和席位满足联合值守、集中办公等需求。区指挥大厅背景统一更换为“下陆区应急指挥部”。
2.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
(1)应急指挥会议系统。为满足指挥调度需要,下陆区应急指挥部需配备网络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显示系统、扩声系统、分布式系统、UPS备电系统、照明系统、中控系统、控制台等设施,具备各类资源接入、信息获取、音视频调度会商等手段。具备与省、市应急指挥部、各街道(园区)和消防部门24小时视频联通能力,以及随时与前方指挥部联通能力。
(2)应急指挥通信建设。立足“三断”(断路、断网、断电)情况,围绕指挥协同、现场处置、情报获取、社会面指挥等四个方面,配备指挥调度、视频会商等音视频设备,配备单兵、370MHz无线通信设备、网络对讲机、无人机、国产卫星电话、北斗终端等应急指挥移动通信设备。
(3)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统一使用国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实现上下贯通,及时通过系统等多种方式接受国家、省、市应急指挥指令,并可接收各街道(园区)、各相关企事业单位报告的灾害事故信息。汇聚全区数据资源,建立与下陆公安分局、文旅、建设、交警、水湖、下陆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下陆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以及各类救援队伍的指挥信息化系统融合互通,实时共享相关数据,支撑装备、力量、物资等统一指挥调度,提升应急指挥部现代化水平。
(二)健全应急指挥机制
1.建立联合值守机制。
(1)常态应急下,应急指挥部日常运行工作由区应急局承担,区消防救援局采取视频联通、值班信息互通的方式与应急指挥部建立联合值守,共同处置一般性的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等突发事件。
(2)非常态应急下,根据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等规定,在启动防汛抗旱、低温雨雪冰冻、抗震救灾、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响应或专项协调机制时,应急指挥部运行工作由相关灾种牵头单位承担,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联合值守方式进驻指挥部,参与会商研判、联合指挥,集中信息资源力量支撑保障领导指挥处置,形成应急总体合力。
2.完善会商研判机制。
(1)常态应急下,在月度、季度、年度和重要敏感时段,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灾害事故信息进行分类统计,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分析,为风险防范提供参考。
(2)非常态应急下,各议事协调机构或专项指挥部及时跟踪掌握灾害、事故发展态势,组织联合会商研判,提出响应级别和处置建议。
3.规范预警响应机制。
推进水湖、建设、公安、交警、文旅、气象等部门的防灾救灾数据实时共享,制定应急预警叫应和临灾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推进统一使用湖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提升针对重点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提高临灾预警叫应能力。各街道(园区)收到预警信息后要及时响应,迅速实施灾前防御和应急处置,确保预警信息和预警响应直达一线。
4.优化分级响应流程。
结合我区灾害事故特点,相关议事协调机构或专项指挥部要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优化分级响应流程;要制定洪涝、干旱、冰冻雨雪、地震地质、森林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响应手册和指令清单,做好与现行应急预案的深度对接,明确各响应级别的职责任务、流程措施、资源保障等具体内容,推动调度指挥、应对处置等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
5.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建立军地协调联动机制,规范衔接下陆区人武部参与应急救援。将地震、地质、水利、森林火灾扑救、城市火灾扑救、危化、交通运输等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纳入应急指挥体系,救援期间实施统一指挥调动。建立应急物资统一调配制度,完善调拨流程,保障救援力量、重点物资装备顺畅高效通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各街道(园区)、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下陆区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下陆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健全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同机制,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工作保障。下陆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政策研究,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牵头加大对应急管理工作的人才、技术、设备等资源投入,优先保障应急指挥部重点项目建设。
附件:1.下陆区应急指挥部建设指导清单
附件1:
下陆区应急指挥部建设指导清单
一、应急指挥部基础建设
(一)指挥值守保障场所
1.具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指挥大厅以及应急值守、会商研判、视频会议、备勤休息室等固定保障场所,指挥大厅背景板统一标注下陆区应急指挥部。(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完成时限:2025年4月底)
(二)设备设施
2.配备视频指挥、视频会商等设备,具备与省、市应急指挥部和区消防救援局、各街道(园区)保持24小时音视频联通能力。区消防救援局、各街道(园区)视频会议系统信号需接入下陆区应急指挥部,各街道(园区)要做好本级视频会议系统的操作维护工作。(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各街道(园区),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3.区应急指挥部当前已配备单兵1台、370MHz无线通信设备2台、网络对讲机10台、无人机1台、国产卫星电话1台等应急指挥通信设备。各街道(园区)已配备华为视频联通一体机及370MHz无线通信设备各1台。下一步,区应急局要做好无人机视频信号与应急指挥部信号回传联通,并适时向市应急局争取北斗终端等新型应急指挥通信设备。(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三)共建共用联合应急指挥平台
4.以统一应急值守、统一信息报送、统一视频指挥、统一研判会商、统一指令传达、统一资源调度为目标,推动形成“一张网”“一张图”“一平台”。推动应急指挥部和区消防救援局各数据系统通过互开账户、系统集成等方式,力争在2025年汛期前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并在防汛期间进行功能测试。(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5.推动区委政法委、消防、水湖、城管、文旅等重点部门及重点景区、重点企业视频、数据、资源等关键要素实时接入区应急指挥部,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安全共享和深度融合应用。(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委政法委、区消防救援局、区水湖局、区城管局、区文旅局,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6.收集整理各街道(园区)、各社区应急值班电话及值班人员信息,编制下陆区应急指挥通讯录。确保应急指挥部指令可通过电话、370MHz无线通信设备等多种方式及时清晰完整下达至各街道(园区)、各社区等一线单位,并接收一线单位报告的灾害事故信息,满足全灾种救援应急指挥需求。(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各街道(园区)、各社区,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二、应急指挥制度机制
7.区应急管理局和区消防救援局要加强工作联系,平时通过视频联通、一键响应、信息共享等技术手段,及时相互通报信息。在自然灾害高风险时段、灾害事故响应期等重要时段实现一体化联调联战、联合会商、联合值守和联合处置。(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8.应急、公安、消防、水湖、城管、文旅、建设、交警、下陆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下陆生态环境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结合下陆区灾害事故特点,按照各行业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要求,制定行业灾害事故应急响应手册和指令清单。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预案、方案、手册等需要明确各个响应级别的职责任务、流程措施、资源保障等具体内容,并将预案、方案、手册报送至下陆区应急指挥部。(责任单位:区应急局、下陆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局、区水湖局、区城管局、区文旅局、区建设局、下陆交巡警大队、下陆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下陆生态环境分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9.推动区委政法委、区人武部、消防、水湖、城管、文旅、下陆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等部门及其他社会应急力量与区应急指挥部共同建立应急指挥协调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平台互通。(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委政法委、下陆区人武部、区消防救援局、区水湖局、区城管局、区文旅局、下陆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三、综合保障制度机制
10.区应急局、各街道(园区)、各社区需制定并严格落实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各街道(园区)、各社区,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
11.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或专项指挥部,依托应急指挥部部署防范工作、应对处置等。(责任单位: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委员会及各专委,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12.结合安全生产、防汛减灾、森林防火演练等多种形式将应急指挥部建成服务保障区委区政府指挥处置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的主平台。(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