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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46500 发布日期: 2023-05-30 发布机构: 下陆区应急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街道(园区),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区各专业委员会:
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下安委〔2023〕3号)部署安排,现对各专委会牵头单位“五一”期间和汛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总体情况
截至5月30日,全区20家单位部门,检查了133家企业单位,共发现隐患302条,已整改282条,隐患整改率为93.4%。
按街道(园区)分,工业园区检查了7家企业单位共发现33条隐患,均已整改;东街办检查了4家企业单位共发现8条隐患,均已整改;老街办检查了3家企业单位共发现5条隐患,均已整改;团街办检查了7家企业单位共发现10条隐患,8条已整改;新街办检查了8家企业单位共发现25条隐患,22条已整改。
按部门分,区应急局共检查了9家企业单位共发现32条隐患,29条已整改;下陆区消防救援大队共检查了4家企业单位共发现15条隐患,均已整改;区水湖局共检查了0家企业单位共发现0条隐患;区科经局共检查了9家企业单位共发现43条隐患,均已整改;区卫健局共检查了6家企业单位共发现8条隐患,均未整改;区文旅局共检查了3家企业单位共发现5条隐患,4条已整改;下陆公安分局共检查了8家企业单位共发现0条隐患;下陆交巡警大队共检查了2家企业单位共发现0条隐患;区建设局共检查了5家企业单位共发现9条隐患,均已整改;区城管局共检查了23家企业单位共发现54条隐患,均已整改;区市监局共检查了18家企业单位共发现26条隐患,均已整改;区发改局共检查了1家企业单位共发现0条隐患;区教育局共检查了4家企业单位共发现12条隐患,均已整改;区住保局共检查了11家企业单位共发现16条隐患,14已整改;下陆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共检查了1家企业单位共发现1条隐患,均未整改。
20条尚未整改隐患,其原因主要为:未到整改期限(6条);未持证上岗相关人员备考中(4条);限期搬离尚未搬离(金亿物资回收3条隐患);到期未整改(1条,为湖北精创机械有限公司没有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区应急局拟对其处罚);未明确整改时限且未申请延期说明原因(6条均为区卫健局检查医疗机构发现隐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检查仍不够细致深入。主要表现为少数部门“五一”期间未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或检查了但未发现安全隐患,以及重大隐患发现能力不足。
二是部分单位隐患整改没有闭环管理。主要体现为,不少部门检查发现了隐患,但没有明确整改期限,未及时了解企业是否完成隐患整改工作,直至区安委办催促才去查看,企业隐患整改印证资料、台账不完善。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是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足。少数部门对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不够重视,主要领导没有亲自安排部署,安全检查不深入、走过场。
二是检查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不足。部分部门未明确本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人,检查人员没有深入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本行业安全知识,未能在检查中发现各类安全隐患。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深化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深刻反思反省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高、责任心不强、抓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坚决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全面排查治理重大风险隐患,加强执法监管、堵塞盲区漏洞,坚决杜绝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强化学习,努力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管理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强安全生产相关法规、知识培训,积极对接上级部门,掌握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指导或者聘请有关专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
(三)压实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督办检查责任追究。区安委办将对工作被动、进展缓慢、走形式、搞过场的单位和个人,启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程序,切实把工作进度跟紧,把工作质量盯牢,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确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特此通报。
下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