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关于印发《下陆区食品经营许可“一证多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管所:
《下陆区食品经营许可“一证多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石市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7日
下陆区食品经营许可“一证多址”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关于做好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复制推广的通知》(黄营商发〔202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食品经营领域审批便利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黄石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试行办法》等规定,现就在下陆区范围内探索食品经营领域“一证多址”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确保食品安全可控的前提下,以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含超市、便利店、普通餐饮等)为试点,探索开展“一证多址”改革。通过推行“信用承诺+集成审批监管”,实现企业多个经营场所只需取得一个许可证,即可正常开展经营活动,解决许可证办理次数多、周期长、管理成本高等问题,降低企业网点扩张成本,鼓励连锁化经营,方便企业扩大经营规模,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改革内容
本实施方案所称“一证多址”,是指在下陆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其总部经现场核查合格后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在开设经营项目相同的连锁门店时,就其符合许可条件作出承诺后,可免于再次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相关许可信息统一标注在总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该连锁门店可通过悬挂总部《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实现“亮证”。原连锁门店可根据企业意愿选择是否进行“一证多址”整合。
三、适用范围
此次试点工作适用对象为:企业总部在下陆区登记注册,并在全区范围内已拥有2家及以上连锁门店(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相同),使用统一字号(商号),实行统一采购配送食品、统一规范经营管理的企业法人。
对于承接群体性聚餐的大型及以上餐饮经营者、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主体业态,监管执法部门反馈风险等级高,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且信用未修复的企业,不适用“一证多址”政策。
四、办理流程
(一)资格申请和审查
1.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由企业总部向区市场监管局提出“一证多址”资格申请,并提供企业总部或本区内1家连锁门店作为开展现场核查的场所。
2.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总部“一证多址”申请表》(附件1);
(2)统一采购食品、规范经营管理基本情况(附件2);
(3)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附件3);
(4)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的文件;
(5)接受现场核查场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区市场监管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企业基本情况、规范经营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同时填写《食品连锁经营企业“一证多址”核查表》(附件4)。
(二)企业总部的审批
1.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总部申请“一证多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向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食品连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的文件;
(4)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总部,还应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2.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区市场监管局当场核发“一证多址”《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证多址”《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自发放日起5年。
(三)连锁门店的审批
1.对已取得“一证多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其在本区连锁门店如申请相同主体业态、相同经营项目食品经营许可的,审批部门可实行告知承诺审批。
2.连锁门店应向所在地审批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承诺书》(附件5);
(3)连锁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的文件;
(5)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连锁门店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在企业总部“一证多址”《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增加相应信息。在实施“一证多址”的同时,可根据市场主体意愿,一并发放原《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将食品经营许可“一证多址”信息反馈至各属地市场监管所,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现场核查,开展后续日常监管工作。
(四)变更、延续与注销
1.取得“一证多址”《食品经营许可证》后,企业总部可以申请许可事项变更。除企业总部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变更内容涉及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内容的,企业总部及连锁门店属地市场监管所应组织现场核查,并按照上述相关流程办理。
2.单个连锁门店涉及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变更的,该连锁门店应单独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一证多址”信息应从企业总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删除。
3.“一证多址”《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的延续,参照国家食品经营许可相关规定执行。
4.取得“一证多址”《食品经营许可证》后,企业总部可以提出连锁门店注销申请,经审批部门经审核后,可以注销该连锁门店。
五、事中事后监管
(一)“一证多址”《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在经营场所栏目中标注“一证多址”字样,并按照阿拉伯数字顺序逐一载明各个地址,作为监督执法的责任主体凭证,各市场监管所按照属地管辖原则进行日常监管,同时按照有关信息公开渠道予以公示,方便公众查询、监督。
(二)新开设连锁门店在企业总部取得“一证多址”《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各市场监管所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实施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申请人承诺事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食品生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等情况。发现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与许可核准事项不一致的,应当责令申请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许可条件的食品,并于1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依法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通告行政审批科执行。存在违法行为,依法处置,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三)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严重失信行为、重大违法行为、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等情形,不宜适用“一证多址”审批或无法满足本方案规定条件的,取消其“一证多址”资格。企业总部和各连锁门店应按《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单独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指导,主动推进落实。“一证多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策部署的深入实践,要着眼于满足市场的需求、顺应企业的呼声,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及指导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一证多址”的实施。
(二)做好沟通协调,加强日常监管。要切实加强审批与监管工作的衔接,各市场监管所要履行好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经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三)落实工作职责,提升服务效能。行政审批部科要切实担当起试点改革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实行“一证多址”改革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改革试点自2023年2月起施行,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单位食堂、大型连锁餐饮企业可待“一证多址”改革条件成熟后参照本方案执行。在此期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做出明确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附件:
1.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总部“一证多址”申请表
2.统一采购配送食品、规范经营管理基本情况
3.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4.食品连锁经营企业“一证多址”核查表
5.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承诺书
附件1
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总部“一证多址”申请表
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
住 所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拟报请核查场所基本情况 | |||
名 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经营场所地址 | |
申请核查项目 | |||
主体业态 | |||
经营项目 | |||
流程布局 | (可附页) | ||
本单位承诺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均与原件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本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统一采购配送食品、规范经营管理基本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司实行连锁经营,统一采购配送食品的模式。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具体管理措施如下:
(供参考:可描述原料管理、证照管理、物流管理、门店验收等相关措施)
(供参考:可描述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或管理架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员工培训考核、公司自查自评等相关情况)
特此说明。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2.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3.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4.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5.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6.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7.主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
8.食品贮存、运输(包括有特殊温度、湿度控制要求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全程温度、湿度控制)管理制度;
9.废弃物处置制度;
10.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1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2.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3.定期清洗消毒空调及通风设施制度;
14.定期清洁卫生间制度;
15.临近保质期食品集中陈列和消费提示制度;
16.产生餐厨废弃油脂的许可事项的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1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制度。
附件4
食品连锁经营企业“一证多址”核查表
核查内容 | 是否符合 |
1.公司基本情况说明 | 是□ 否□ |
2.在本区具备相应数量的门店 | 是□ 否□ |
3.制度齐全,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主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食品贮存、运输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定期清洗消毒空调及通风设施制度;定期清洁卫生间制度;临近保质期食品集中陈列和消费提示制度;产生餐厨废弃油脂的许可事项的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等 | 是□ 否□ |
4.统一采购配送食品情况说明 | 是□ 否□ |
5.统一经营管理规范情况说明 | 是□ 否□ |
6.连锁门店的现场核查(图纸、设施设备等)与申报材料是否一致,是否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要求 | 是□ 否□ |
注:以上核查必须全部符合。
核查意见:通过□ 不通过□
核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5
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承诺书
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对照《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中相应类别进行自查,我公司 (分支机构名称)能够满足食品经营许可的条件、标准和要求。特申请按照“一证多址”审批程序办理,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
(二)已经知晓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
(三)未达到法定条件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四)上述陈述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五)若违反承诺或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企业总部(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