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第四十三条规定、《湖北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第六十八条规定,经自主申请,从2025年6月10日起,解除湖北吴都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黄石世嘉康大药房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详情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下陆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0日
附件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法人代表
地 址
1
湖北吴都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黄石世嘉康大药房
刘凤翔
下陆区新下陆大道1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