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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关于落实《黄石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省序号10)有关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2-06-14 来源:区污防办    

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我区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黄石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相关整改工作,目前《清单》反馈问题(省序10)下陆区已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个别地方“两高”项目上马冲动仍然存在。湖北省拟下达黄石市的“十四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为120万吨标准煤,但黄石市“十四五”拟投产达产的25个“两高”项目将新增能耗约494万吨标准煤,超出该市能耗增量控制目标311.7%

二、整改目标

按照国家、省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要求,对拟建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上,进一步加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对手续齐全、合法合规的项目加强监管,确保用能规范。

三、整改措施

1.坚持“节能优先,量能而行”,在谋划产业、引进项目时,要坚持将能耗双控约束挺在前面,坚决遏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2.从严控制存量高耗能企业新增用能,合理安排新建成高耗能项目投产时序,坚决守住能耗双控底线。

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投资政策规定,根据行业准入条件对拟建“两高”项目备案。强化新建高耗能项目对能耗“双控影响评估和用能指标来源审查,未落实用能指标的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一律不予批准。

四、整改情况

1.下陆区不涉及拟投产达产的25个“两高”项目,我区严格审批程序,按照《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技术标准较高、能耗煤耗可落实来源项目,待审批手续完备后再按程序实施,对正在进行论证的项目,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工艺技术和节能减排标准进行充分论证,分类处置,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备案。

2.从严控制存量高耗能企业新增用能,合理安排新建成高耗能项目投产时许,坚决守住能耗双控底线。

3.我区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 44号令)和《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严把节能审查关口,压实工作职责,加大力度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新建高耗能项目对能耗“双控”影响评估和用能指标来源审查,未落实用能指标的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一律不予批准。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下陆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6577335


下陆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