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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关于落实《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省序30)有关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0-10-27 来源:​下陆区生态环境局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7日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我区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相关整改工作,目前《清单》反馈问题(省序30)下陆区已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要系统推进长江干支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尊重治污减排和生态恢复规律,分轻重缓急,打好水环境治理歼灭战、攻坚战和持久战。

二、整改目标

1、磁湖流域管护目标:全面遏制水质下降趋势,磁湖(下陆区域)水质保持Ⅳ类以上,并逐年好转。

2、黑臭水体整治目标:五一湖七一湖、彭家堑港、新下陆东港、西港水质逐年好转,2020年底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3、2020年底实现污水全收集,全覆盖,无污水直排入湖、港。

三、整改情况和效果

1、全面取缔磁湖围栏围网和养殖行为,将磁湖设定为禁养区,周边水域为限养区。加强对磁湖(下陆区域)周边日常巡查,迄今未出现围栏围网和养殖行为,水质得到较大改善。

2、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及时更新调整《下陆区区级河(湖、库、塘)长名单》,确保每片流域、每条渠道有人管理,受到保护,每季度对巡查河湖的情况进行通报,落实河湖长巡查河湖的工作情况及河湖“四乱”问题的治理,保障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2020年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五个一包保工程”。将黑臭水体治理、污染物达标排放、“清四乱”等工作列入全区河湖长制工作全年工作重点。创新下陆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11个设立县级河湖长水体,5处水体推行“席位制”,6条河港实行“双河湖长制”。“席位制”、“双河湖长”制是下陆首创。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爱国卫生水体月活动》,将河湖“清四乱”行动向小微水体延伸,将“门口塘”清洁保洁纳入人居环境整治范围,开展“大清淤、大管护、大消杀”。

3、根据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黄石市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考核结果的通报》(黄环委[2020]2号),下陆区2019年考核得分91.2分,等级为优秀。2019年纳入省重点监控的主要河流(湖泊)监测断面(点)中,下陆区磁湖理工学院断面(点)水质平均值为Ⅳ类,与2018年(Ⅳ类)相比稳定趋好,类别保持稳定;北半湖湖心监测断面(点)水质为Ⅳ类,与2018年(Ⅴ类)相比有所改善。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下陆生态环境分局)或致电。

 

   联系人:占旭辉       联系电话:0714-5315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