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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查前公示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0]8号)要求,区财政局决定组织对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
长乐投资公司、团城山街道办事处、招商服务中心、东方卫生院
二、检查内容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把此次专项治理内容有机结合起来。本次监督检查的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
2、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账表是否相符;
4、会计人员是否具有从业资格、职称;
5、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准确。
(二)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 。主要内容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谨,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和项目经费的现象;
2、关注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将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作为检查重点,并继续加大对“小金库”问题的查处力度。
3、单位财务支出管理情况;
4、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三)在开展检查的同时进行调查研究,分析相关行业的改革发展现状、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改进服务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四)检查结论形成之前,检查组将就检查发现的问题与被查单位充分交换意见,认真听取被查单位的意见和说明。我局将根据《检查结论》依法对问题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处罚,发现重大问题的将移交纪检监察或公安机关从严进行查处。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市财政监督局。
三、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时间为2020年8至11月,由下陆区财政局财政监督科负责组织实施。检查方式严格按财政监督检查规程进行。检查期间,检查人员将严格自律、接受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反映或举报上述单位存在的有关问题或线索。
联系人:区财政局财政监督科 刘海威
举报电话:0714-5322290
特此公示
下陆区财政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