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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黄石市下陆区铜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43184 发布日期: 2023-02-02 发布机构: 铜都卫生服务中心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黄石市下陆区铜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予以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
九、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担负辖区社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全面落实国家医疗政策。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下陆区铜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只归口管理本级部门,中心主要按“两科一室”设置,行政办公室、公卫科、医疗科。增设了发热诊室、肠道诊室、DR放射成像系统;配有全科诊室、门诊注射室、住院部(设有住院病床48张)、国医堂、接种门诊、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基础设备有彩超、心电图机、血球分析仪、生化分析仪、心电监护仪、吸引器、牵引床等多种医疗检查设备,基本满足基层医疗机构日常工作服务需求。
2、编制情况:下陆区铜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定编制数为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2022年年初在职在编人员20人,区聘0人,聘用人员43人,退休人员27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49.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08万元,占预算收入100%。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08 万元,占比100 %;项目支出 0万元,占比 0 %。
预算增减情况说明:今年新考进在编人数2人,预算有所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无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了 0万元,增幅/减幅0% 。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0万元,共计0 组, 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为0万元,较2022年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为0万元,较2022年预算 0 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较2022年预算 0 万元增加/减少0 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政府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0万元,计划用于购买货物 0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0万元。
九、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共占有车辆数2 台,其中:母型保健用车 1台,湖北移动基层医疗服务车1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
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2.部门预算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无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