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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黄石市广州路小学2023年预算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43254 发布日期: 2023-02-02 发布机构: 广州路小学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黄石市广州路小学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九、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十、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 1.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 3.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 4.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财政拨款) 6.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财政拨款) 7.2023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财政拨款) 8.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2023年项目支出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财政政策,严格按照上级财政政策办事; 2、承担学校各项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学校预决算及公开; 3、依法制定学校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 4、规范财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二、机构设置 黄石市广州路小学属事业编制-公益一类,核定编制78人,在职人数35人,退休17人,遗属1人,2022年秋学生人数1224人。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及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14.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万714.04 元,占预算收入 100%。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1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04万元,占比 100 %;项目支出 0万元,占比0 %。 黄石市广州路小学2023年度预算总收入合计714.04万元,较2022年度预算总收入 275.70万元,增加了438.3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新进和转入在职教师20人。学生人数增加484人。二期工程及食堂建设。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了0万元,增幅/减幅 0% 。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0万元,共计0组,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0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为 0万元,较2022年预算 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的原因是无。 (2)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支出为 0万元,较2022年预算 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的原因是无。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较2022年预算 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的原因是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我单位政府预算采购计划金额为 0万元,计划用于购买货物0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0万元。 九、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共占有车辆数0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重点预算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我学校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稳步推进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工作,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更加安全、高效,逐步实现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目标。 2. 部门预算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项目支出,全年预算均为基本支出,未设置预算绩效目标。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二、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 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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