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名 称: 团城山街道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重点工作的提醒函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34965 发布日期: 2024-03-28 发布机构: 团城山街道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团城山街道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重点工作的提醒函
街道相关部门、各社区:
为切实保障"清明"期间我辖区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结合区森防办《关于做好"两会"和"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下森防办〔2024〕2号)要求,现就“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重点工作提醒如下:
一、街道相关部门方面
1.及时整备补充街道防火物资,调试相关防火设备,确保本单位森林防灭火装备物资充足、可靠。
2.加大对所辖各社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巡查检查频次及力度,及时上报并整改相关森林防灭火隐患问题。
3.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第一时间处置辖区范围内的各类突发火情,并按要求向区森防办值班室报送。
4.严格落实应急突击队重点时间节点备勤制度。在"清明"期间,要组织10人以上应急突击队员携带全套防火装备在本单位备勤。
5.街道相关部门联络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协调应急突击队伍服从区森防办统一调度,处置各类突发火情。
二、社区方面
1.要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入户走访、宣传横幅、社区电子屏等多种渠道引导居民文明祭祀,严查林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祭祀可燃物等违规用火行为。
2.严格落实重点时段双护林员值守制度。"清明"期间各卡口护林员要切实做好人员进出登记、进山火源收缴、突发火情初步处置及报告等工作。
3.对靠前布置的森林防灭火装备进行调试及补充,相关人员要熟练掌握使用相关装备。
4."清明"期间各社区要及时掌握辖区居民红白喜事等涉火信息。及时安排人员,妥善处置林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居民祭祀用火、居民送葬出殡燃鞭烧纸等相关事宜。
当前,"清明"重点防火时段即将来临,请街道相关部门、各社区严格落实森林防火主体责任,落实好各项重点工作。"清明"期间,街道平安建设办将按照省、市、区森防指要求,对辖区各重点点位开展不间断巡查巡护,对落实不力的社区予以通报。
下陆区团城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