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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下陆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 细则》的起草说明
解读单位: 下陆区民政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8-29 11:04
关于《下陆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 细则》的起草说明
最低生活保障是党和政府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而作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核心制度安排,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赢脱贫攻坚战等方面都发挥了关键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也多次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
一、起草背景
2012年,民政部印发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对低保工作受理、申请、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等流程作出明确规定。
近年来,区民政局认真贯彻上级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取得积极成效。2022年6月底,我区低保对象1681户、2799人,上半年累计发放低保金959.1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上调至700元/人·月。
2021年4月,民政部出台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对低保对象的审核确认作出新的政策规定,在民政部制发新的低保政策后,省、市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黄石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24日印发了《黄石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原《黄石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同时废除(黄石政规[2016]2号)。我区的低保制度执行依据一直是2016年的《黄石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低保制度供给存在短板,根据省市要求各县市区应结合实际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目前黄石其他城区已根据2021年《黄石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相继出台本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因此,我区按要求出台细则也势在必行。
二、《实施细则》的创新亮点和惠民举措
一是适度拓展了低保范围。明确了疾(重)病患者、残疾人、单亲家庭、老年人、计划生育失独家庭五大类对象在计算申请人家庭收入时,对其家庭收入可按规定进行一定的百分比核减后再计算。
二是加快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为适应户籍制度改革新要求,加快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删除了有关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的概念,统一规范为“最低生活保障”。
三是简化优化审核确认流程。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简化优化了部分审核确认流程,以提升低保办理效率。如明确了简化流程(承诺制)办理社会救助事项的相关规定。
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为更好维护低保对象的合法权益,督促低保基层经办人员依规履职尽责,提高低保制度的公信力,新增“管理和监督”一章,从加强监督、明确工作人员责任、做好信息公开、举报核查等方面,对低保监督检查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意见征集及修改
起草了《下陆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进行修改。2022年7月18日,区长汪勇主持召开了区政府第十五次会议,会上再次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进一步讨论研究。会后结合会上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根据会议要求完善后,予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