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2020年下陆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政策措施

2020年,下陆区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现制定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继续推行大气重点污染源“点长”责任制,明确年度“点长”名单,落实重点污染源日常管控责任。

2、重点防控垃圾(秸秆)焚烧行为,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压实属地责任。

3、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制度,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后,建设、交通、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据职责,加大对辖区涉气工业企业执法检查频次,督促企业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4、加大对辖区内拆迁工地扬尘管控力度,确保各拆迁工地严格落实“六个一律”防治措施,最大限度的通过人为手段缩短重污染天气时长。

二、水污染防治管控和修复措施

为确保2020年底完成“我市城市污水收集率达到70%或在2018年基础上提高10%,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低于100mg/L”的目标,针对我区村改居社区混流排放、市政道路和老旧小区混接点多等实际问题,2020年区政府谋划团城山片区污水管网建设三期项目及新、老下陆片区污水管网改造三期项目,计划完成污水管网改造24.1公里。

三、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措施

1、继续实施长乐山和东钢地块治理;

2、启动老鹳庙选矿厂地块深度调查;

3、编制锶发矿业、原峰烈山选金厂地块污染防控实施方案;4、协调相关方调查原金谷铜业地块土壤问题并制定治理方案;

5、对我区拟转让土地和疑似污染的原工业用地进行梳理,建立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库,逐步推进实施6.严格管控工业固体废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