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名 称: 区安委办关于印发《下陆区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46481 发布日期: 2023-04-17 发布机构: 下陆区应急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区安委办关于印发《下陆区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区安委会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深刻汲取“4·14”荆门钟祥市威龙船厂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督促企业落实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各类危险作业事故的发生,按照省、市、区安委会部署要求,区安委办制定了《下陆区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下陆区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安委办《关于迅速开展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通过开展全区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危险作业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亡人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1、有限空间作业。全区工贸、冶金、危险化学品、建设、城镇燃气、油气长输管线、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领域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重点整治工艺炉窑、煤气柜、槽罐、有人孔管道、烟道、地窖、坑、井、池等有限空间,以及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等设备设施中存在的有限空间。
2、其他危险作业。举一反三在全行业领域抓好动火、盲板抽堵、吊装、动土、断路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以及临近高压输电线路、输油(气)管道、爆破、建(构)筑物拆除、装卸等作业以及其他危险作业。
3、工贸行业细分危险领域。重点抓好冶金煤气、涉氨制冷、粉尘涉爆,以及涉及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化品的工贸行业重点企业整治。
(二)整治重点内容
1、有限空间作业是否严格落实“七不准”。1.未经风险辨识不准作业;2.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准作业;3.不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4.没有监护不准作业;5.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准作业;6.未经审批不准作业;7.未经培训演练不准作业。
2、有限空间涉及动火作业是否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即一律不准进行交叉作业;一律清除现场可燃物质;一律检测可燃气体含量。
3、危险作业是否严格履行五条现场管理职责。即落实《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以下五条管理职责。1.确认现场作业条件以及作业人员的资格、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要求;2.确认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情况,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确定统一指挥和管理人员;3.进行现场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向作业人员书面说明危险因素、作业要求和应急措施;4.对危险作业票证进行现场查验;5.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等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
4、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安委会“二十条铁办法”要求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1.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备制度;2.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实施分级分类督办整治;3.明确隐患治理的具体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扎实推进事故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工作。
三、时间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即日起至4月21日)。各街道(园区)要结合辖区内涉及的危险作业企业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将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传达至辖区内相关企业,全面动员部署,落实工作措施。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形式,普及危险作业安全常识,开展危险作业事故警示教育,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危险作业安全的舆论氛围。
(二)企业自查自纠(4月22日至5月21)。各街道(园区)要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重新辨识企业危险作业场所,评估作业安全风险,更新企业危险管理台账。全面排查本单位危险作业场所和作业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要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建立自查自纠台账,做到排查整治到位、问题整改彻底。5月21日17:00前将自查清单报区应急局,联系人:张华,联系电话:18271698882。
(三)开展执法检查(5月21日至6月21日)。在企业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区应急局将派出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聘请专家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帮助企业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下达执法文书,并督促企业立即整改,落实防护措施;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各街道(园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合理制定检查指导计划,组织业务骨干和行业专家开展专项检查指导(每月不少于2次,检查分组详见附件),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落实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是否还存在危险作业辨识不全、未排查出、未整改的事故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一盯到底,确保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四)上级督导检查(6月21日至6月30日)。市安委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我区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整治督查,推动企业自查自改和执法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各街道(园区)、各部门要深刻汲取各类安全事故教训,时刻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按照4月15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要求,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做到“大惊小怪”“小题大作”“以小见大”“别人生病自己吃药”,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更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督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街道(园区)、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各自管辖的行业(领域)涉及危险作业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督促企事业单位根据涉及危险作业的类别和可能的事故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并确定日常巡查内容和频次;对危险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中责任不落实,不认真、走形式的企业,要报送相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三)建立机制,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各街道(园区)、各部门要建立对涉及危险作业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排查、辨识,落实“一线三排”的工作机制,加强危险作业专家指导服务等措施。要大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要让危险作业相关管理规定深入人心、成为习惯,提升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应急技能。要指导企事业单位按规范编制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开展经常性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附件:全区危险作业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督导分组表
附件:
全区危险作业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督导分组表
序号 | 行业领域 | 牵头单位 |
第一组 | 危化 | 区应急局 |
第二组 | 工业(冶金) | 区科经局、区应急局 |
第三组 | 商贸(成品油) | 区民企中心、区应急局 |
第四组 | 消防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第五组 | 油气长输管线 | 区发改局 |
第六组 | 旅游 | 区文旅局 |
第七组 | 建设、房屋 | 区建设局、区住保局 |
第八组 | 特种设备 | 区市场监管局 |
第九组 | 农业农村 | 区水湖局 |
第十组 | 城镇燃气、市政污水处理 | 区城管局 |
第十一组 | 民爆物品 | 下陆公安分局 |
备注:各牵头单位(排名首位)负责落实交通工具,自行组织好各项检查工作,每组开展督导检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并每月底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至区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