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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泉路生态廊道项目拟使用林地的初步审查意见

湖北省林业局:

大泉路生态廊道项目拟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材料,我局已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大泉路生态廊道项目是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基础设施项目,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该项目纳入湖北省2024年省级重点项目,项目性质为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扩建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拟使用下陆区团城山街道办事处马鞍山社区、肖家铺社区国有林地面积0.8059公顷,无林权争议。

二、拟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情况

(一)拟使用林地情况                       

大泉路生态廊道项目拟使用下陆区团城山街道办事处马鞍山社区、肖家铺社区国有林地面积0.8059公顷,其中:

1、按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0.0022公顷、能源林林地0.0894公顷、用材林林地0.5271公顷、其他林地0.1872公顷;

2、按现状地类分:乔木林地0.6187公顷、其他林地0.1872公顷;

3、按森林类别分:一般商品林0.8037公顷、省级公益林0.0022公顷;

4、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Ⅲ级保护林地0.0022公顷、IV级保护林地0.8037公顷;

5、按权属分:国有林地面积0.8059公顷;

6、按起源分:天然林0.0022公顷、人工0.6165公顷、未划分起源0.1872公顷;

7、按龄组分:幼龄林0.3019公顷、中龄林0.3168公顷、未划分龄组0.1872公顷;

8、按林种分:防护林0.0022公顷、能源林0.0894公顷、用材林0.5271公顷、未划分林种0.1872公顷;

9、按树种分:马尾松0.0719公顷、香樟0.1470公顷、针阔混0.3998公顷、未划分树种0.1872公顷;

10、按单位分:团城山街道办事处马鞍山社区国有林地面积0.2341公顷、肖家铺社区国有林地面积0.5718公顷。

(二)拟采伐林木情况

涉及采伐活立木蓄积27.8立方米。

三、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情况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按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级分为Ⅲ级保护林地0.0022公顷和IV级保护林地0.8037公顷,符合《下陆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要求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规定的使用林地要求。

四、使用林地定额情况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面积在2025年省林业局下达给黄石市林地定额指标中予以保障。

五、现场查验情况

(一)该项目用地拟使用下陆区团城山街道办事处马鞍山社区、肖家铺社区国有林地面积0.8059公顷,涉及采伐活立木蓄积27.8立方米。

(二)该项目使用林地不涉及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小)区、国有林场等林业重点敏感区域,不涉及国家、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古树名木和野生动物栖息地。项目红线内涉及省级公益林0.0022公顷,涉及天然林0.0022公顷。

(三)经现场查验,拟使用林地范围内涉及未批先占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情况。经核实,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分别为:森林督查2023年第四期31号图斑和2022年第二期66号图斑。2023年第四期31号图斑在森林督查系统中已举证为“实际地类为交通运输用地”并通过审核、2022年第二期66号图斑省林业局已于2021年5月批准同意使用该地块范围内的林地(详见附件材料)。

(四)该项目拟使用林地情况已由团城山街道办事处在林地所在社区进行了公示(2025年2月13日至2月19日),公示期满,群众无异议,无投诉。

六、审查意见

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已对建设单位申报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查,该项目符合用地条件,同意上报审批,请批复。

(联系人:董灿,联系电话0714-6577079)

下陆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