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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转发《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 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27253 发布日期: 2024-05-09 发布机构: 下陆区市监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关于转发《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 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长乐山工业园、各街办、区直各部门、各垂管单位:
现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并将活动情况于5月27日前以图文形式报送至区普法办。
联系人:肖雨彤 联系电话:0714-6577028
工作邮箱:hsxlsfj@163.com
下陆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 市普法办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工作机构,新港(物流)园区应急和平安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市直各部门:
2024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工作安排,现就我市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部署,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为推进我市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宣传重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围绕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活力、防范风险等,深入学习宣传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5月31日,各地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四、重点工作
(一)市司法局、市普法办面向全市企业开展法治需求问卷调查,全面摸排、准确把握企业法治需求,发挥专业宣讲力量,为企业提供“订单式”精准普法服务;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普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择优向社会发布,并向省司法厅、省普法办推送;组织各地各部门观看省司法厅、省普法办主办的“荆楚普法云课堂”民法典直播课;面向市民推送“民法典宣传月”主题宣传短信息。
(二)各县(市、区)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活动。市普法办将分别指导阳新县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法治宣讲活动,西塞山区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西塞山区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法治惠民进乡村系列活动”,开·铁区开展“民法典进社区”等专项活动。
(三)各相关部门和行业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黄石广电,制作推出“凝聚司法行政合力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专题电视访谈节目;市司法局、市律协、市工商联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组织律师法律顾问团面向全市有需求的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组建企业合规专业培训讲师团,面向全市开展企业合规培训及法律政策宣讲等专项活动。
(四)指导各地各部门将民法典作为国家机关年度学法重点任务及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利用“法宣在线”学法、参与网络答题、组织旁听庭审等方式,推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线上、线下学习民法典。
(五)指导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融媒体平台、各级各类法治文化公园、广场等实体平台及户外LED屏等宣传阵地开展民法典公益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民法典宣传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谋划。各地各部门要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时期的重要任务,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加强对工作的统筹指导,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形成合力。认真落实公益普法责任,推动各类媒体在重要版面时段开展专题普法宣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突出重点对象。结合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企业合规建设。精准帮助群众在解决现实问题中学习宣传民法典,使民法典普法宣传既丰富多彩又雅俗共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感染力。
(三)注重活动实效。各地各部门要通过深入持久的法治宣传,真正把民法典普法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组织制作公益普法广告、普法动漫、短视频等,推动法治文化精品创作和供给,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灵活采用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各地各部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情况请于5月31日前以图文、音视频形式及时报送至市普法办。
联 系 人:余琼
联系电话:6300114
工作邮箱:huangshipufa@163.com
中共黄石市委宣传部 黄石市司法局
黄石市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