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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开展2022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31822 发布日期: 2022-04-28 发布机构: 下陆区司法局
文 号: 文件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所属机构:
关于开展2022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工作的通知
各街办、区直各部门:
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拟开展我区2022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一)非重点抽查部门: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之间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强制案卷。
(二)重点抽查部门: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局、住保局、城管、水湖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之间已办结的涉企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强制案卷。
二、评查内容
(一)执法决定认定的事实、证据;
(二)执法决定适用的法律依据;
(三)执法程序;
(四)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及其执法权限;
(五)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情况;
(六)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七)执法文书的格式;
(八)执法文书的送达;
(九)执法决定的执行;
(十)案件结案后归档的情况;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评查主体确定的其他事项。
依据《湖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湖北省行政强制措施案卷评查标准》《湖北省行政强制执行案卷评查标准》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具体案卷评查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4—6。
三、评查方式
此次评查以部门普查和司法行政机关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部门普查。区直行政执法部门对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评。
(二)组织抽查。根据抽查比例,区司法局随机抽查区直行政执法部门案卷,并依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采取第三方专业机构集中评查与区司法局审核复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查。
区司法局负责对辖区内的行政执法部门案卷进行评查。
四、评查步骤
案卷评查工作从2022年4月下旬开始,2022年6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工作准备阶段(4月下旬)
1.制定方案。区司法局下发涉企案卷评查工作方案通知。各街办、区直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
2.积极配合。区直行政执法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的案卷评查工作方案,整理汇总符合抽查要求的行政执法案卷目录,填写《评查案件清单一览表》(见附件1),并于4月30日前向区司法局报送,确保案卷评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案卷评查阶段(5月)
1.随机抽取案卷。区司法局根据《评查案件清单一览表》随机抽取区直行政执法部门的参评案卷,其中非重点抽查部门抽取行政执法案卷不少于1卷,重点抽查部门抽取不少于2卷,总计不少于30卷。
2.组织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集中查阅案卷为主,必要时,可以向受评查案卷的承办人员、案卷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评查小组进行评查,评定每个受评查案卷的等次。案卷评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分及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3.形成评查报告。案卷评查报告主要包括评查对象、评查工作人员、评查案卷的数量、案卷名称及卷宗号、等次评定情况、评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整改建议等内容。
区直行政执法部门应对部门普查情况形成评查报告,并填写《(涉企)案件专项评查问题统计表》(见附件2),并于5月25日前报区司法局备案。
各街办、区直各部门应对辖区内行政执法部门案卷评查形成评查报告,并填写《(涉企)案件专项评查问题统计表》(见附件2),并于5月25日前报送区司法局。
(三)总结通报阶段(6月)
1.及时通报。评查结束后,区司法局将及时通报市直行政执法单位的评查成绩,并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情况,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2.认真总结。区直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根据案卷评查意见抓好整改,填写《(涉企)案卷专项评查问题整改统计表》(见附件3),并于6月25日前报区司法局备案。
各街办、区直各部门要将辖区内案卷评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填写《(涉企)案卷专项评查问题整改统计表》(见附件3),并于6月25日前报送区司法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各街办、区直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其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时间步骤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评查工作顺利进行,取得良好效果。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要严格评查程序和标准,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确保案卷评查结果真实可信。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发现典型案例,对评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查时,要加强评查工作指导,严守保密工作规定,确保评查工作质量。
(三)强化整改,提升水平。针对案卷评查中所通报的问题,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查找原因,扎实抓好整改,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制定相应措施,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对执法过程中违法违规的执法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要搜集整理评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进行问题剖析和示范引导,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联系人:王睿;联系电话:6577032
邮 箱:hsxlsfj@163.com
下陆区司法局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