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版
下普法办〔2020〕4号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普法办〔20204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新区街道、区直机关各部门、各垂管单位、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将于202071日起施行。根据省、市安排部署,拟在我区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月”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
61日至71日。
 
二、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社区矫正工作的原则和任务、社区矫正的机构设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队伍建设、社区矫正实施程序、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的规定、法律责任等基本内容,以及《社区矫正法》的特色、亮点等重要内容。
 
三、活动安排
 1.
采购发放学习资料,区司法局根据上级要求分别征订一批《社区矫正法》单行本及《社区矫正法释义》读本,发放给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司法所工作人员、相关成员单位、相关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等,原原本本学原文悟原理。

2.召开动员部署会,由区司法局组织召开《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动员部署会。
 3.
组织学习培训会,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或上级领导对我区社区矫正系统,以及法院、检察院、公安、教育、民政、财政、人社等有关社区矫正工作参与单位开展一期《社区矫正法》学习培训。

4.参与单位开展系统学习宣传,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住保局、区关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分别制定《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实施方案,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党支部学习、科室业务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5.
加强新媒体普法宣传,在“首善下陆”微信公众号开展《社区矫正法》解读、知识问答、动态信息、宣传短片、法治动漫、微视频展播等主题宣传活动。
  6.
开展网络有奖竞答,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在“黄石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社区矫正法》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
 7.
开展户外媒体宣传,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商超等部门,充分利用横幅、条屏、宣传栏、户外显示屏、公共交通显示屏等各类面向公众的宣传阵地发布《社区矫正法》宣传标语、海报、短视频以及公益广告等宣传内容。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社区矫正法》具体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分阶段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安排与落实。要加强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与配合,明确各自的法定职责及宣传方向,共同将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引向深入。采取业务与宣传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运用相结合等方式,有序扩大《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联 系 人:陈洋

联系电话:5317114,18271697877

工作邮箱:hsxlsfj@163.com




下陆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0525